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提出离婚诉讼,那在司法实践中,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诉讼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以上就是对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讲解,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既然解除婚姻关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说明离婚夫妻之间肯定就一些事项产生了争议,需要由法官作出判决。此时,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考虑,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打官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在孕妇孕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严格来说,公司是不能再孕妇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孕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员工是否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是否违反了公司规定和严重失职等。那么......


·承认欠款诉讼时效中断吗?
      承认欠款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


·在收到交警为交通事故现场鉴定后所编辑的家庭事故责任书时,当事
      在收到交警为交通事故现场鉴定后所编辑的家庭事故责任书时,当事人应该按照责任书上确定的自己的应该负的责任进行赔偿与接受处罚,除非对交通责任事故......


·行政确认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确认的概念是什么?一、行政确认的概念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能否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法经〔2000〕24号)中明确: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做了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制意识也在提高,更加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离婚,在这时就需要对共同财......


·书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哪些
      书写离婚协议书这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是必须的,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会涉及到书写离婚起诉状了。不管是离婚协议书也好,离婚起诉状也罢,当事人在书......


·离婚要返还彩礼吗,彩礼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作为迎娶女方的诚意。那么,如果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时,男方给付的彩礼还需......


·农户全家迁出农村的,其原有家庭承包地,还能登记确权吗?
      如今的社会,不是以前,农村里的年青人,甚至老年人都频繁地往返于城市和乡间,农忙时种点地,农闲时就去城里挣钱。其中有干得好的,干脆将全家迁入了......


·法律规定醉驾是否应负全责?
      法律规定醉驾是否应负全责?不一定的.醉酒后驾车往往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和车主一般要承担完全责任.但也不能因此认为,酒驾者在任何情况下都......


·商标明显近似构成侵权吗
      商标近似会构成侵权的。用近似商标一般来说,在进行注册的时候,商标局就不会对其进行注册通过。因为近似商标会让消费者产生一定的误区,导致对本来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