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样的单位有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求职者关注的重点因素之一。求职者往往希望进入能够给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工作,这样才觉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那么,什么样的单位有五险一金呢?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目前我国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大致有哪些,希望能给正在求职的朋友提供一些帮助!一、具备五险一金的单位有哪些?目前,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并不一定需要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可见企业缴纳五险一金不是法律所明文规定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以及缴纳的比例。但是,照目前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国有企业是一定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部分大型民营企业也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一般只缴纳五险,不缴纳住房公积金。除此以外,有的个人企业不给交纳生育保险;还有的只给交纳工伤,医疗保险;发展规模较好的个人企业会缴纳失业保险。二、五险一金的作用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2、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不但缴纳时不扣个人所得税,待遇领取时不扣个人所得税,而且专用账户也不扣利息税;而如果作为工资发给本人,是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存入银行的话还会有利息税。3、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可以一直领取到去世,而且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减”,每年会调整增资,可以使老年得到稳定可靠保障。4、缴纳医疗保险可以获得医疗保险报销;如果在职缴费累计满足最低年限后,退休后能够不用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费而可以享受比在职报销水平更高的医保待遇。5、缴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手术的费用。而且,生育保险费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的。6、缴纳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时获得失业保险金等补助。而失业保险这样的险种属于政策性保险,通常在商业保险公司是买不到的。7、缴纳工伤保险可以在遇到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时得到补偿,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尤其是一些重大事故,不用担心小公司拖延支付待遇。而且,工伤保险费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的。8、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单位与你同比例地存入一份免税收入,可以提取用于房屋相关用途,如果在职时没有用完,退休后也能一次性取出;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样的单位有五险一金,主要是国有企业和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资金和规模的限制,五险一金的缴纳会给企业产生一笔不小的支出,所以在此阶段,他们更倾向于缴纳五险,而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会给我们带来许多好处,所以建议求职者在求职时谨慎选择工作。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什么?
      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什么?一、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什么?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涉及到环境方面的行政诉讼,首先是需要提起行政......


·一、离婚提出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提出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


·据我国法律规定没立遗嘱遗产怎么分?
      据我国法律规定没立遗嘱遗产怎么分?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法定继承所引发的问题比较多。关于法定继承,根据我国相关法......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男方反悔不执行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男方反悔不执行如何处理?离婚后财产分割男方反悔不执行的处理方式是如果通过诉讼离婚财产分割,那么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协议......


·入职几天签合同后辞职可以吗?有薪资吗?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技术和生活水平都在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发展,人们的机遇往往就在一瞬间。但是也会存在有许多工作者因为或多或少的原因在尝试了......


·法人所享有的人身权有哪些
      法人所享有的人身权有哪些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法人无生命无身体,所以没这些权利。......


·一方怎么搜集婚外情的证据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关键。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有名誉权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有名誉权吗?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有名誉权吗?学校是依法享有名誉权的主体。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具有法人主体资格,......


·企业倒闭怎么赔偿员工
      企业倒闭怎么赔偿员工若企业因为经营困难而倒闭的话,此时相当于是提前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此时企业需要对员工......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长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长一、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长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


·税务行政复议对象的依据是什么
      如今我国的税收制度整体程度上来说是比较公平合理的,在促进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并且随着税收制度的调整,也逐步已经理顺和规范了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