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方法有哪些?

随着车辆的普及,越修越宽的公路上,汽车的速度也是越飙越快,交通事故也频发,为了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肯定需要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方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四种。只有了解划分的方法与准则才能弄清楚自己在事故中所处的地位。
   (一)全部责任与无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条之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1款之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5、根据《道路交通处理办法》第21条之规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或两方以上)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来确定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同等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事实无法查实的,负同等责任。
  通过对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这四种责任的了解,相信您下次在处理相关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以自己做比较,弄清楚自己在交通事故中需要肩负的责任有哪些,如此一来,更方便事故当事人双方进行责任的认定与划分,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方法在法律中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您也可以去查询一下。更多知识请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认定没伤残怎么办?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受伤后,单位会委托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做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可以明确职工的伤残情况。劳动保障机构受理后,会组织专家开展鉴定,如......


·律师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强吗
      律师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强吗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


·遗嘱继承和遗赠对房产收税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继承和遗赠对房产收税的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继承是法律基本名词,继承法即关于自然人死后由其继承人对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予以承受的法律规范的......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付不?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付不?肇事逃逸交强险可以理赔。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


·老人瘫痪在床怎么立遗嘱
      老人瘫痪在床怎么立遗嘱?老人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法条的内容是怎样的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法条的内容是怎样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有人会将自己的财物遗失,如果捡到他人丢失的物品,我们应当及时的还给物主。每个人都......


·寻衅滋事是否可以调解?
      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都在不断的健全和发展,同时也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了公民的行为,如果公民在触犯了法律后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处罚,......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几年?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几年?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


·交强险责任限额有多少
      交强险责任限额有多少一、交强险责任限额有多少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


·缺席离婚审判财产是如何处理的
      有的人因为不同意离婚,因此在对方依法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也是不愿意出庭打离婚官司的,认为自己不到庭,那法院就不会做出判决,这样就无法离......


·欠条怎么起诉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