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财产不算同居财产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德意识的变化,非法同居现象变得越来平常。但是因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解除同居关系时发生财产分割纠纷,也更加难以解决。处理同居财产纠纷时,要先确定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财产,哪些财产是同居财产?换句话来说,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呢?下文中详细介绍。
  
  一、哪些财产不算同居财产
  
  主要有一下三种情形:
  
  (1)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如: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依法不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二、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8)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9)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10)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就由法院依法分割。但是法院处理同居财产分割案件,也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认定同居财产。如果举证不能的,急需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配偶失踪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配偶失踪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财产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保管,如果配偶要离婚的,财产分割由配偶与失踪......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原则上,离婚夫妻中给予抚养费的一方对孩子有合理的探视权,探望孩子的时间或者是次数一般都是通过双方根据自己的生活或者是时间来商议就可以了。那么......


·公司增资扩股流程主要是什么?
      公司增资扩股流程主要是什么?一、公司增资扩股流程主要是什么?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


·公司股东会关于开发立项的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公司股东会关于开发立项的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


·批准逮捕后请律师收费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批准逮捕后请律师收费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


·女人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女人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吗?女人离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有能力抚养最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双方都需要......


·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上海作为特大城市,近年来离婚率程上升趋势,对于有孩子的夫妻离婚,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如果孩子还是未成年人,父母离婚后,也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什么的借条法律没效情形有哪些?
      什么的借条法律没效情形有哪些?(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


·结婚时的彩礼离婚了该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时的彩礼离婚了该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


·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
      国家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对于公民个人所进行的一种赔偿。当然,这种赔偿,肯定不是无条件的,需要国家做错事情,具有违法行为才能够进行赔偿。而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