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理解质权的物上代位权

如何理解质权的物上代位权 一、质权
  1、定义: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2、特征: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
  (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
  (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质押与抵押的最根本的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
  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物上代位权
  1、定义: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概述: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
  物上代位一般产生于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所谓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者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殊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由于推定全损是保险标的并未完全损毁或灭失,即还有残值,而失踪可能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并非物质上的灭失,日后或许能够得到索还,所以保险人在按全损支付保险赔款后,理应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由此而获得额外的收益。
  以上就是我们对质权的物上代位权的整理。质权的物上代位权虽看似比较复杂,但只要细细捋清楚其中的关系,按照相应的流程一步步走下来,相信您是可以弄明白的。当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采取措施避免质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具体情况可以授权当地律师代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关于质权的物上代位权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门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如何处理一、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如何处理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


·刑拘批捕后能见律师吗?
      一、刑拘批捕后能见律师吗?刑事拘留一般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就可以见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


·企业的商标侵权了怎么办
      企业的商标侵权了怎么办?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


·名字取别人的商标算侵权吗
      名字取别人的商标算侵权吗《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


·一、约定可以破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吗?
      一、约定可以破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吗?可以,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解除合同的,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即在......


·离婚时必须要两本结婚证吗
      离婚时必须要两本结婚证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


·合同审核责任的重要性是什么?
      合同审核责任的重要性是什么?合同审查的重要性合同有多种形式,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


·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区别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法定条件及程序发行,并在一定期限内依约还本付息的并以公司债券形式表现的一种公司债务。公司债务是指在公司应承担的公司行为过程中......


·借条范本没有归还时间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范本没有归还时间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三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


·没级别的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