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1、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1、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2、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3、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5、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2、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3、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以上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结合国家相应的政策制度的,其目的就是保持农民征地前的生活水平,保障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快捷的拉小城乡的差距,促进城乡建设的和谐发展,被征地的农民应该积极配合省市的征地要求,省市征地时要照顾到农民的情绪,积极的给予应该给予的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的时候去旅行也需
      房屋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的时候去旅行也需要租房屋,在租房屋或者购买房屋的时候都需要一份订房协议,协议的内容在我国是有着规......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协议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协议书的内容是怎样的?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对于20____年1月15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


·一、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一、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体现在体内酒精浓度不同,处罚标准也不同,酒后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


·怎样算过度的专利保护
      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也体现在对专利使用权所有权的保护上,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涉及到专利权问题时,都会格外谨慎小心的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专利保护......


·我国合同保全有什么方式?
      在当代社会中,因为财务的借贷关系,就会产生债务人和债权人两种角色,那么双方也一定会因为债务问题签订相应的合同,国家也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公务员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务员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务员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被辞退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不足两年的,发放3个月的辞退费;工作年限满两年的,发放......


·政府可以施行封闭道路的措施吗?
      政府可以施行封闭道路的措施吗可以。《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


·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包括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包括什么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


·一、对于喝酒吹了37豪升算醉驾吗?
      一、对于喝酒吹了37豪升算醉驾吗?不算醉驾,但算酒驾,醉驾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女分别是多少2023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女分别是多少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


·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还贷款?
      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还贷款?房屋赠与要满足条件如下,(一)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