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无论是不履行还是不完全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不良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因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发生不良后果。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贷款人违约怎么办
  贷款人违约怎么办:
  1、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 同样,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这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
  2、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
  同样,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这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贷款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
  借贷关系中,要是一方违约的话,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借款违约责任。当然,在追究责任之前需要先做出严格的认定。而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会影响原本债权债务的履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


·证人证言录音后不来作证录音就一定无效吗
      证人证言录音后不来作证录音就一定无效吗?不一定,证人通过录音作证的,在证据种类上属于证人证言和视听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证人具有该......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一、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对于现金借条法院是会认定的;但如果是只有借条是很难认定借款关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交......


·船舶留置权性质是什么?
      船舶留置权性质是什么?一、留置权与船舶留置权的含义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


·成都公司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
      成都公司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是什么?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哪些?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以推迟吗?
      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以推迟吗?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以推迟,我国银行以及银监会等相关的金融机构管理的机关进行了联合发布通知,可以延迟还款。疫情信用卡还款......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是一种常见的工程类型。我们知道,各类工......


·30万遗产打官司费用应该交纳多少
      如果父母去世后,子女无法在继承遗产的问题上协商一致,很多人往往会选择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来做出判决,而打官司就肯定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你知道......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