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关于合同,在实际履行的时候可能会出现解除的情况下,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了法定解除与意定解除两种,针对其中的法定解除,您知道我国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吗?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民法典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一、民法典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2)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债务人以行为表明其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将惟一的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预期违约人到期不可能履行合同,这就是默示毁约。(3)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如果继续履行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债权的履行利益仍然能够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径直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而应催告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债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此时债权人获得单方解除权,可以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催告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请求履行的通知,合理的期限,是指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合理期限的长短,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二、民法典定解除权怎么行使?(一)因不可抗力产生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1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合同存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应该解除,并非一出现不可抗力情形就产生法定解除权,如果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不严重,没有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就不能解除。这个法定解除条件实际上是在出现不可抗力以后,对合同解除作出了限定的条件,只有在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解除,而不是只要出现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二)因预期违约产生的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2项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实际是对明示和默示预期违约的规定,在一方当事人明确或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非违约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选择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合同对双方不再有约束力。规定这项制度的目的是让预期违约的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以解除合同的方式,尽快从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三)因迟延履行产生的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3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4项的前半部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两种情况下的迟延履行,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未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对方订立合同目的落空,没有继续履行的意义,这种情形可不经过催告程序。这两种情况其实质都是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均构成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关于民法典定解除的情形,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五种。而要是因为对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你造成了实际损失的话,此时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典再婚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
      民法典再婚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再婚夫妻,一方的遗产房(或共同房产的一半),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


·儿女名下房产离婚夫妻可以分割吗
      现实中,很多父母买了房,会将房产登记在儿女的名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就成了问题。那么,儿女名下房产离婚夫妻可以分割吗?离婚案件,确定了子女的抚......


·2023年公司法149释意是什么?
      公司法149释意是什么公司法149释意是什么本条是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具体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这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而此时需要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这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而此时需要作出相应的勘验、检查之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这对事故的处理是有很大影响......


·7级伤残赔偿标准
      7级伤残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盗窃罪涉案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一、盗窃罪涉案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予以立案追诉。而根据我国《《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男方探视孩子的方式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男方探视孩子的方式是否有明确的规定?探视孩子的方式并无明确规定,一般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民事诉讼申请证人出庭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申请证人出庭程序是什么?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与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程序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程序,是指为说明印证本方主张,参加诉讼者向法院提......


·交通事故责任方迟迟不赔偿怎么办?
      随着汽车在我国的逐渐普及,我国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也在不断的攀升。在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之后,有的责任人却以各种理由为由迟迟不赔偿。那么,交通......


·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是什么?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主要是:(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2)系......


·解除强制医疗需要司法鉴定吗?
      解除强制医疗需要司法鉴定吗?一、解除强制医疗需要司法鉴定吗解除强制医疗不需要司法鉴定,需要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