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三班倒的加班费该怎么算

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岗位,可能用人单位实行的三班制,于是很对劳动者就认为这样的工时制度,是不是意味着自己也就没有加班的情况呢?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即使在三班倒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存在加班,那么此时就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到底三班倒的加班费该怎么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三班倒就是每天24小时分成早中晚三班,每班8小时,轮换上班的工作制度。
  只要单位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安排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即不得认定单位违法。
  因为,我国《劳动法》规定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及法定假期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而三班倒并没有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
  用人单位若安排员工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工作,不论是否倒休,都应算作节日加班,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工资的3倍标准来计算加班费。
   一、三班倒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和加点两种。
  加班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标准工作日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
  根据加班加点时间的不同,《劳动法》将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计发比例做了三个不同层次的规定: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加点),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二、三班倒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加班工资的折算方式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个双休日),日工资=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算出日薪与时薪后,再分别乘上三倍(法定节假日)或两倍(正常公休),就是当天应得的加班工资。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即使在实行三班倒的职工身上,要是符合条件,那么格外的上班时间也是会认定为加班的。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实际的加班情况,支付职工相应数额的加班费。至于三班倒的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了工资怎么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了工资怎么发?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


·2023年交通肇事误工费怎么赔偿
      交通肇事误工费怎么赔偿?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


·工伤鉴定后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
      工伤鉴定后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有哪些众所周知,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要国家专利局批准,申请人就可以成为专利权人,这个时候,作为专利......


·言语恐吓可以报警吗 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
      言语恐吓可以报警吗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一、言语恐吓可以报警吗遇到有人言语威胁恐吓的话可以报警。在遇到有人言语威胁恐吓的时候,选择报警,......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内容是怎么样的?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样板?
      夫妻离婚如果选择诉讼方式,虽然此时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但需要提起诉讼的一方书写离婚起诉书,而这也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所在,一般要求提供书......


·发放征地补偿款应该怎样发放
      为了保护被征地村民的利益,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


·打架斗殴调解不成派出所怎处理
      打架斗殴调解不成派出所怎处理生活中,有些人性格上比较冲动,往往会因为一些小事情而与他人大打出手,而此时围观的人可能也会报警,让警察来进行处理......


·发出要约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要约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


·协议离婚孩子是否可以共同抚养权?
      协议离婚孩子是否可以共同抚养权?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