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代位权善意第三人是什么?

代位权善意第三人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债务人
  《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代位权诉讼。这一规定明确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是第三人。
  如果债务人自愿参加代位权诉讼,其地位应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再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另一方面,就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乏实体法基础。
   其次,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清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无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一个新的诉讼。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的条件下代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的独立请求权问题。因此,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构成要件。
   再次,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结论是,代位权诉讼中的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即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以上就是代位权善意第三人的一些相关知识。如果债务人自愿参加代位权诉讼,其地位应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再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员工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理?
      一、员工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


·如何选择更好的专利注册公司?
      如何选择更好的专利注册公司?一、专利注册公司一定要经过备案专利公司,想要获取注册代理资格,除了要办理营业执照外,还得在国家专利局进行备案,......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当劳动者在工作当中发生了意外情况那么就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这样才能申请工伤保险,但是申请工伤保险的前提条件便是存在相应的劳动关系,可以说劳动......


·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专业律师进行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而此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就......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


·施工公司在建造建筑工程的时候都会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十分谨慎
      施工公司在建造建筑工程的时候都会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十分谨慎,因为哪怕是工程的一个小小的质量问题也会导致最后的建筑不达标而出现危险,所以建造工程......


·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有哪些
      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有哪些一、什么是代位权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判断文学作品侵权的标准有哪些?
      判断文学作品侵权的标准有哪些?一、判断文学作品侵权的标准有哪些?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侵犯著作权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是什么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


·民事案件再审能否发回重审 一、民事案件再审能否发回重审?
      民事案件再审能否发回重审一、民事案件再审能否发回重审?有可能发回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单位有工会组织,可以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单位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