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而且法定代表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避免拖欠货款应该注意的问题
  1、我们在进行买卖的时候,不要因为面子问题而忽视合同,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约定好货物的数量及价值(本案是有签订买卖合同的),向对方催款的时候注意保留好催款证据;
  2、我们要注意保管好供货单,对方是公司的,最好是要求收货公司在收货单上盖章确认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密切关注对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产动向,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动向的,及时委托律师去处理,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4、发现对方有恶意拖欠货款者,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等到对方转移财产后再主张为时晚矣;
  5、我们要谨记民事案件一般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于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这个问题都有了自己的答案了。如果单位拖欠货款,当事人应选择走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的有效诉讼期是两年,所以,应及时地起诉对方要求还款,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利于诉讼的成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如何处罚?
      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如何处罚?一、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如何处罚?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的处罚方式是赔偿损失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


·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何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何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


·根据经济法商标侵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根据经济法商标侵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根据经济法商标侵权案件一定会要求侵权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现行的《商标法》、《产品质量法》里......


·注册资本的印花税是哪项税目?
      注册资本的印花税是哪项税目注册资本印花税属于营业账簿中的生产、经营用账册这项税目。印花税的税目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


·一、拿着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可以吗?
      一、拿着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可以吗?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


·泄露个人隐私怎么定罪
      泄露个人隐私怎么定罪一、泄露个人隐私怎么定罪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 要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
      男女在面对不幸的婚姻时,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不可挽回,离婚是种较为合理的方式,是结束痛苦和不健康关系较为人性的方式。要是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


·在辽宁工伤认定容易吗?
      辽宁省有很多重工业企业,在这些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面临安全事故的威胁。职工一旦受伤,在得到治疗的同时,应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按道理企业应......


·根据相关的规定醉驾的口供会落实吗?
      根据相关的规定醉驾的口供会落实吗?证人证言只能作为佐证使用,不能作为醉驾、酒驾或虽然饮酒驾驶但是否构成违法犯罪的直接证据。是否醉驾的最主要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