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 一、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1、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 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设计—采购总承包(E-P)
  4、采购—施工总承包(P-C)
   二、独立承包
  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独立完成承包工作。
   三、联合承包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根据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单独承包工程,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联合共同承包(包括联合总承包)。
   四、“挂靠承包”
  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挂靠承包”具有如下特点: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
  3、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后,自行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自行取得工程承包收益,自行承担工程承包的责任与风险,并向被挂靠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只是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不负责工程承包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但也有“挂靠承包”的被挂靠企业向挂靠人提供管理、技术服务,当然其收取的“管理费”的比例或数额也相应较高。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建筑工程承包形式的解答。进行建筑工程承包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承包方,生活中一般都是将工程总承包给另一方,这样可以减少当事人介入,日后发生纠纷会更好解决。另外,进行承包时尽量避免挂靠承包。因为它相对于其他承包方式来说设计的当事人更多,风险更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专利被侵权了该怎么办
      专利被侵权了该怎么办对于专利权人来讲,要是有人侵犯了自己的专利的话,那么肯定是会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至于这个损失的大小,就需要看实际情况了。不......


·民事诉讼质证顺序
      民事诉讼质证顺序一、质证的概念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


·私募基金备案发行人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备案发行人有什么要求一、私募基金备案发行人在企业申请挂牌环节,对中介机构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有何具体要求?自本监管问答函发布之......


·公司员工打架怎么处理?
      公司员工打架怎么处理?一、公司员工打架怎么处理,人事部门应该如何处理:?1、先了解引起打架的事由,先从当事人一个一个了解,再通过其他在场......


·商业秘密的特性包括什么?
      商业秘密的特性包括什么?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


·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一旦发生纠纷,很多人都知道去找法院解决,但是不知道哪些问题是法院不会受理的。民事诉讼活动也是这样,那么,属于民......


·工伤报告程序
      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


·一、诉送抚养费增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诉送抚养费增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要求增加。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大企业并购小企业的情况经常存在,但是公司的并购并非没有选择的,公司要根据自己发展和业务的需要,......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一、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