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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抚养费起诉状

起 诉 状

原 告: ***,女,汉族,2008年7月23日生
法定代理人: ***,女,汗族,1985年7月30日出生
身份证号: ************
住 址: 南京市***路139号
电 话: 18625188976(律师)
被 告: ***,男,汉族,1982年1月12日出生
住 址: 南京市***小区 803室
电 话: ***********

诉 讼 请 求
1、 判决被告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女儿抚养费3000×7=21000元(2012年4月22日—2012年11月22日) ,并保证以后每月按时给付抚养费;
2、 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 实 与 理 由
    被告与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于06年2月登记结婚。原告于2008年7月23日出生。
    今年4月份,被告与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已经无法生活在一起,于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上约定由被告每月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直至小学结束,以后的抚养费再协商,可是离婚已经半年多了,被告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原告与其法定代理人在外租赁房屋居住,承受着生活的压力,特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保护原告的权利,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保证以后的抚养费按时给付。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见证据清单


此致
   南京市**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壹 份

起 诉 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
2012 年 ** 月 ** 日







证 据 清 单

编号 证据名称 证明对象
1 原告户口本   原告身份
2 离婚证   被告与法定代理人已离婚
3 离婚协议 被告支付抚养费的依据
4 法定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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