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一、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运输合同是承适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承运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拒;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二、托运人有哪些违约责任
  
  托运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字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不管是作为承运人还是托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其实都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行为,而在这种事情,就需要违约的一方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了。关于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具体阐述,希望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处罚法院不予强制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法院不予强制执行的情况有哪些《行政处罚法》规定: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


·只有国土证没有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不能贷款,目前按规定须房地证才能办理抵押登记,方能获得银行贷款。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况主要有哪些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民事诉讼法漏判情况有哪些?民事诉讼法漏判结果有效吗
      民事诉讼法漏判情况有哪些?民事诉讼法漏判结果有效吗一、民事诉讼法漏判的具体情况所谓裁判遗漏是指法院裁决时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的一部分即诉讼......


·属于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如何认定的
      属于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如何认定的(一)认定条件:在这类劳动者上下班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局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办好?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劳动局的存在给您提供了许多的便利,比如说有许多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需要鉴定就可以在劳动局办理,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


·意思表示的解释是什么
      ?意思表示的解释是什么关于关于意思表示十分不好理解,其实我们先把这个词语拆开来看看。那就是“意思”和“表示”,我们分开来看看这两个词语都是什么......


·做医疗鉴定多久能出结果
      做医疗鉴定多久能出结果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要是现在申请鉴定,那么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有哪些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有哪些?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


·家庭暴力判刑多少年?
      家庭暴力判刑多少年??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家庭暴......


·劳动局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局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