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调解怎么进行呢?交通事故调解也有一定的期限,那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有多久?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调解怎么进行
  
  (一)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二)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三)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
  
  (四)调解参加人:
  
  1、交通事故当事人;
  
  2、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3、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
  
  4、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参加的人员。
  
  上述人员须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五)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六)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
  
  (七)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八)调解中,调解参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的,不予调解。
  
  (九)确定抚养人时,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提供有抚养关系的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当要求其公证。
  
  (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2、责任认定;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
  
  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十一)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十二)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有多久
  
  公安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具体的调解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应注意的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要是 交通事故调解怎么进行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民事诉讼中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而在刑事诉讼中,也有类似的限制,即追诉时效。对于一起刑事案件,若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时效......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投资人可以选择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需注意以下几点:一、可用于出资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并且......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多久后签订入职劳动合同?
      许多人在进入一个新的公司时,会遇到新公司迟迟不与劳动人员签入职劳动合同的情况。面对这种问题,其实我们不必要有太大的忧虑,我国法律为保障劳动人......


·动物伤人怎么办?
      动物伤人怎么办?一、动物伤人怎么办?现实生活中,饲养动物成为民众的生活爱好之一,有的为了出卖,有的为了休闲,但不管何种动机,随着动物饲养......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工程施工包括很多分项目,各个分项目综合起来才构成了整个工程。比如住宅施工当中就包括主体施工、砖墙施工、水......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土地承包制度有效的解决了部门地区弃耕、抛耕、浪费农田、占用农田建房建舍的现象,也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整合和利用。因此,......


·一、帮老人立遗嘱找律师当见证人可以吗?
      一、帮老人立遗嘱找律师当见证人可以吗?律师是可以当见证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之规定,遗嘱见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遗嘱......


·十级工伤赔偿计算是怎么算的?
      十级工伤赔偿计算是怎么算的?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


·一.离婚时夫妇的财产分割规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夫妇的财产分割规则是什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面简称《婚姻法》)第39条规定,诉讼离婚,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什么,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什么,有哪些具体规定?由于建筑工程没有按照规定建造而发生的事故层出不穷,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也变成了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


·工期索赔的法规条款有哪些
      工期索赔的法规条款有哪些?房地产在我国发展是尤为快速的,也出现了很多对于工期中所产生费用的纠纷,一个完善的索赔机制和了解相关机制是施工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