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

怎样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 一、怎样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应明确工资总收入,劳动者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浮动,其计发基数也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2、实行岗位(技能)结构工资的,应以本人上月岗位(技能)结构工资之和为基数计发;
  3、实行计件工资的,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数计发;
  上述工资基数低于当年本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二、加班工资应如何支付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妇女节0。5天、回民开斋节1天)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劳动者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价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即: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100%,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加点的,计件单价按150%计算;在休息日加班的,计件单价按200%计算;在法定休假节日加班的,计件单价按300%计算。按上述计件单价乘以加班加点完成的计件数量等于应得加班加点计件工资。
  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执行。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即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由于每个劳动者的情况不同,因此实际的加班工资的基数也是不一样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其他情况一样的时候,出现了加班工资不一样的情况。若你还不清楚该怎样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建议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存疑不起诉案件撤案可以吗?
      存疑不起诉案件撤案可以吗?完全是可以的;如果有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


·公司欠债股东被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公司欠债股东被起诉的情况有哪些?公司是企业法人,它的特点是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说一般情......


·什么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什么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是行为人因工作失误可能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玩忽职守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


·婚前的房子需要做公证么
      婚前的房子需要做公证么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


·拖拉机交强险赔偿内容有哪些
      拖拉机交强险赔偿内容有哪些?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具体就是指交强险的责任限额。1、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


·交通事故已赔偿如何结算这类赔偿金
      交通事故已赔偿如何结算这类赔偿金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


·现代工程质量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如果一项工程需要建设的话,肯定
      现代工程质量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如果一项工程需要建设的话,肯定是需要质量必须合格的。这也就意味着,有的时候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需要进行质量合格鉴......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范本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范本答辩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对A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


·工伤认定职责,以及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租赁办公场地注意事项有几种
      租赁办公场地注意事项有几种1、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2、......


·网络借贷有什么法律风险
      网络借贷有什么法律风险一、网络借贷有何法律风险(一)投资人的法律风险。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2、违约责任追究困难。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