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

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 一、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
  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期间,通常情况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期间履行合同;但在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而不得不延长约定的期间时,承运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完成运输义务,即双方按照合理期间来履行合同。
  所谓约定期间是指,承运人和旅客或托运人在运输合同中约定的运输到达日期、时点或时段。通常,在客运合同中,约定期间在车票、机票或船票上载明;在货运合同中,约定期间在货物运单上载明。承运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合理期间是指,合同双方为约定具体的运输期间时,按照有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或行业习惯规定的运到期间;或在运输的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而不得不延长运输期间的,事件消除以后剩余的约定或者规定的运输到达期间应视为合理期间。在后一种情况下,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是承运人延长运输期间的合理事由,所以在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时,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或托运人说明情况,双方可以再约定期间或者按照具体情况来决定运输期间。如:2008年我国遭遇了百年一遇的雪灾,铁路部门遇到这样的不可抗力,无法与乘客再约定一个到达的时间,只能是尽力而为,这时的合理期间就要看解冻的情况、天气变化、路途长短等因素来综合确定。
   二、如何确定运输合同的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判断运输合同的管辖时,首先应当判定所发生的纠纷时侵权纠纷还是合同纠纷,如果是合同纠纷,适用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是侵权纠纷,则适用第三十条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合同的履行期间是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的,然后就按照协商的期间来履行合同的士内容。但实践中,针对运输合同来讲,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一般是指实际开始履行合同的期间,也就是从交付货物给承运人一直到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提货人为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
      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在我们国家,国家对土地的规划是比较规范的,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我国的土地使用用途分为几种,没种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多久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多久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


·试用期工资有没有最低标准?
      对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国家规定了最低的工资标准,这是每个单位都要严格执行的,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那要是劳动者还处于试用期,此时试用期工资......


·司法强拆下什么通知
      强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


·委托辩护的含义是什么?
      委托辩护的含义是什么?委托辩护的含义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证明其无罪、......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们在外的应酬是越来越多了。那么这就少不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们在外的应酬是越来越多了。那么这就少不了喝酒了,有的人会选择代驾但也有人还是会自己开车回去。那么就很容易被抓到酒驾醉驾......


·购房者去买房子怎样砍价?
      购房者去买房子怎样砍价?1、会看项目对于开发商精心选取的这个园、那个苑,不要被迷惑,就当它是1号房、2号房,千万别主观或被误导以为某某花园,......


·在拆迁的过程中为什么会有暴力拆迁?
      在拆迁的过程中为什么会有暴力拆迁?暴力拆迁的原因一般是房屋征收部门不想对被拆迁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造成的,也有可能是被拆迁人要求太高,造成房......


·全职劳动合同前两份可以吗?
      全职劳动合同前两份可以吗从法律上来讲,一个人是不可以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如果全职的话,可以选择兼职一份工作,但是不允许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所......


·申请劳动仲裁 有哪些流程
      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流程(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内容是怎么样的?融资,就是融合资金,融资在现实生活中您应该都有听说过的,对于企业的融资,一般都通过两种方式进行,首先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