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可以折价转让吗?在线咨询 >一、股权折价转让是什么?

股权可以折价转让吗?一、股权折价转让是什么
  转让价格与注册资本金等值属于平价转让,高于注册资本金属于溢价转让、低于就属于折价转让。
  二、股权折价转让,章程出资金额需要修改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章程出资金额修改要经过增加注册资本或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否则不得修改。所以公司股权转让,无论股权转让款高于注册资本或低于注册资本,都不能引起章程中出资金额的变化。
  1、股权转让价款与章程中的出资金额没有必然的联系
  股权转让价款与股权的价值有关,而股权价值与公司的净资产、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有关。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金额有可能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全部亏损,也有可能积累了远大于公司出资金额的资产。所以发生股权转让,与章程中的出资金额没有必然的联系。
  2、修改章程中的出资金额只有两个途径,即增加注册资本或减少注册资本
  (1)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可做出增资的股东会决议。持有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注册资本金额。
  (2)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可做出减资的股东会决议。但是接下来的程序远复杂与增资。公司首先需要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通知未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否则公司不得减资。公司违法减资的,股东仍应在原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权可以折价转让吗,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您已经有了答案。股权是可以折价转让的,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中止审理审限可以延长吗
      民事中止审理审限可以延长吗?民事中止审理审限是不可以延长的,因为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是不计入审限的。《新民诉法》......


·子女可以继承父辈农村的宅基地吗?
      一、子女可以继承父辈农村的宅基地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归属于农民,......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1、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处理:执法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反《规定》规定的违法、违......


·进口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
      进口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下称《通知》),将增值税专用发......


·哪些情况下取保候审可以变更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


·网贷骗的钱能不能追回
      网贷骗的钱能不能追回一、网贷骗的钱能不能追回现在已经成立了网上警察报警中心,可以通过网警直接通过电话报警,第一时间可以把对方账户冻结,而且把......


·开办酒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开办酒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酒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拿着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去你开店地所在的辖区工商所,交钱领一份表,根据要求填好。2......


·分公司能不能作合同履行主体?
      分公司能不能作合同履行主体?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1、制定收购计划。制定收购计划也是初步作出决策的阶段,收购者如果一开始便能组成项目小组,作......


·如果被定性非法集资后会怎样
      如果被定性非法集资后会怎样构成犯罪的按照集资诈骗罪处罚。《刑法》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


·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