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担保公司没有抵押才可以贷款吗

担保公司没有抵押才可以贷款吗? 一、担保公司没有抵押可以贷款吗?
  不可以,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二、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前的审查
   (一)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调查、评估。
  1、审查借款申请人有关材料。
  2、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复印材料,翻阅有关总帐、明细帐和凭证,审核财务报表。
  3、分析财务报表、检查借款申请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审核借款申请金额、期限。
   (二)对借款保证人进行调查、评估。
  1、 审查借款保证人有关材料。
  2、对借款保证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复印材料,翻阅有关总帐、明细帐和凭证,审核财务报表。
  3、分析财务报表,检查担保能力。
   (三)对借款抵押物、质物进行调查评估。
  1、审查抵押物、质物。
  2、审查抵押、质押相关手续。
  3、现场察看抵押物、质物。
  4、审查抵押物、质押的价值,确定可抵押、质押额。
   (四)撰写调查、审批报告。
  调查、审批报告的内容
  1、基本情况
  2、管理、经营情况
  3、财务状况
  4、项目情况
  5、反担保方案
  6、风险与效益
  7、调查意见
  “担保公司没有抵押才可以贷款吗”这个问题,相信您通过以上的内容会有自己的答案了。担保公司为借款人做担保,需要贷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担保公司可以合法地处置抵押物,以处置抵押物所得来赔偿自己的遭受的损失,如果借款人没有进行抵押而担保公司为其担保,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所以如果借款人不能提供抵押物,担保公司不会为其借款进行担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人现不想做法人怎么办?
      公司法人现不想做法人怎么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外产生经济活动时,代表公司行使权力的人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在正常行使职权的过......


·实习证明怎么写?
      大学毕业之前,学生都会到各个公司实习,将自己多年所学进行实践。许多企业都会招聘实习生,实习生不仅可以使企业的成本降低,还能为企业储备人才。在......


·刑九关于绑架罪的刑罚新规定是怎样的?
      刑九关于绑架罪的刑罚新规定是怎样的?刑九规定任何实施绑架行为构成绑架罪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


·有关企业融资案例是否有比较典型的
      市场当同样是中小企业,有些中小企业就能够通过融资逐步的发展壮大,反之,也有部分企业在融资的时候就一筹莫展,甚至也因为融资使企业陷入困境的案例......


·持刀抢劫罪判多少年
      持刀抢劫罪,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来,是持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对于......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社会上医疗机构的繁杂,医疗相关人员的素质高低以及我们人民对于医疗人员的不理解等因素,导致社会上经常出现医疗纠纷......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对行政机关的吊销执照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吗?
      对行政机关的吊销执照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吗?一、对行政机关的吊销执照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吗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不服的......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


·假冒注册商标罪会判多少年
      假冒注册商标罪会判多少年(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离婚少分财产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少分财产的条件有哪些?离婚少分财产的条件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