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反担保假抵押物怎么办?
根据我国《担保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借款人的抵押物为假,那么应符合“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这一情形,可以判定担保无效。
二、反担保应具体的要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三、反担保的作用
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认可的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反担保时,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回答的借款人反担保假抵押物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反担保事实上就是一种担保行为,如果借款人是以欺骗的方式骗取担保人为他的债务进行担保,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担保人应及时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并收集相关的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可以单方面退出要出钱吗
不能。公司的股东是不能单方要求退出股东或股份的,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从而实现退出该公司股东身份的目的。依据......
·虚线变道被后车追尾了,责任在谁
虚线变道被撞谁的责任要分具体情况。前车虚线变道突然判车,前车在未完全变到道路内前车全责,也就是变道车辆全责。变道车辆不能影响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
·私募基金可以投资实业吗
私募基金可以投资实业吗?一、私募基金的概念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
·刑事拘留最长有多久时间?
刑事拘留最长有多久时间?一、刑事拘留最长有多久时间?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
·2023年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
·一、摩托车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摩托车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1照5年后领取增驾,A......
·发明专利权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发明专利权实质性条件是什么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
·经济仲裁要收费标准是按照标的收费吗?
经济仲裁要收费标准是按照标的收费吗?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按照标的收费的。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
·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谁来进行承担?
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谁来进行承担?1、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