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交车是城市中主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车体宽大,在道路狭窄

公交车是城市中主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车体宽大,在道路狭窄的地方容易和其他社会车辆发生碰撞。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会对现场勘查完毕后给出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公交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是如何确定的?下面请看本文的分析。
   一、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4)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5)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6)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是什么?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综上所述,公交车也是机动车的一种,处理公交车交通事故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公交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根据事故责任大小不同。在交通事故中,过错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则按照比例进行责任划分。并且,公交车和行人发生碰撞后,公交车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更多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怎么处理?
      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怎么处理?一、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怎么处理?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并报警由交警机关进行事......


·在我国老百姓民事诉讼要拿钱吗?
      在我国老百姓民事诉讼要拿钱吗相较于政府而言我们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很多老百姓就会觉得政府机构应该是无偿为民众服务的才对,认为政府机构的这些工......


·冒充辅警能定招摇撞骗吗?
      冒充辅警能定招摇撞骗吗?辅警(辅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


·一、醉驾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一、醉驾的行政处罚有哪些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


·非婚生子女在哺乳期抚养费是多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而要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在哺乳期内一般是会见抚养权判给女方的,......


·我国对于口袋罪的定义是什么
      我国对于口袋罪的定义是什么?一个罪名,就能够容纳许多种犯罪行为,“口袋罪”是一个很形象的称谓。当年,“口袋罪”固然为司法者处理一些法律界限不清......


·一、芜湖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一、芜湖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芜湖工伤鉴定机构是当地的社保局。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


·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包括什么
      1、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包括什么《刑法》第140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


·别人商标未注册抢注商标算不算侵权?
      别人商标未注册抢注商标算不算侵权?不算侵权;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认定是怎样的?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认定是怎样的??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本罪,必须是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的行为......


·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一、房改房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受理登记。2、资料审查。拟经办意见、初审、审核、审批、注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