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股权转让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是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的重要手段。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变更后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由于公司章程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总的指导文件,所以要慎重对待。那么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东会表决的唯一例外。需要在公司性质、股东以及出资金额和方式,股东会、监事或监事会等方面重新作出规定,可以直接参考当地工商局网站上可以下载的标准格式文本。二、公司章程修改的合法程序是什么?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由此可见,按照《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是要进行修改的,将股东名册中股东名称及出资额进行相应修改。通常公司章程的修改要经过股东会议的表决,唯独这项修改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章程的修改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其中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这时往往会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到期不续辞退员工合法的吗?
      合同到期不续辞退员工合法的吗?一、合同到期不续辞退员工合法的吗?不续签还辞退肯定是不合法的;1、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


·施工工程质量如何做好有哪些方面
      施工工程的质量主要有三个方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了解。第一个方面就是方法的控制。它的主要内容是整个工程。他采取哪一种施工方法,哪一种组织......


·强制拆迁前需完成的法定事项
      实施强制拆迁,有些法定的事项应当提前完成。一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公告一般都规定了签订协议、搬迁等事项。拆迁人应按......


·工程欠款起诉书范文?
      工程欠款起诉书范文?一、范文工程欠款起诉书范文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筑公司企业性质: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


·股权转让是否交印花税
      股权转让是否交印花税一、股权转让是否交印花税目前,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1、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


·检察院不批捕后能够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能够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最近几年,湖北省在高铁建设方面的力度很大,这一过程会占用到一些农民土地。被涉及到的农民,会拿到一笔补偿费。湖北省......


·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金
      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金公民人身在受到损害的时候,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其实就是进行人身损害赔偿金的索赔。但是,实践中受害人该如何确定......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怎样?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怎样?1、申请人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


·拘役跟缓刑那个更好一些?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犯罪分子在受到惩罚的时候,可能会受到拘役或者缓刑的处罚,那么并不知道哪个更好,那么我们一起来讨论拘役跟缓刑那个更好一些......


·开设赌场罪赌资的认定达到多少才立案?
      赌博的行为国家法律是严厉禁止的,它扰乱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秩序。同时赌博也会使人产生不劳而获的心理,因筹集赌资而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屡见不鲜。从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