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人企业倒闭后工资怎么算

私人企业倒闭后工资怎么算 一、私人企业倒闭后工资怎么算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公司的破产肯定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所以你应该与您一起,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唯有此路可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3、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破产法中有关规定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私人企业倒闭后工资的清算是有法律规定的。我国针对这种情况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有效的保证了社会的稳定。避免了大量的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无法领到工资的问题。现如今有些公司企业的老板只会关注自己的利益,而忘掉了自己员工们的粽子清算。导致了矛盾的加深。而我国的法律正是要避免这种情况,缓解社会矛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情况不是只发生在刑事案件当中的,只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确实做出了有损公民权益的事情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刀伤人过多少年以后可以起诉吗
      从以往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可以看出,如果有人受到伤害之后要求起诉,他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之内,而且是从受到伤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也就是说从被刀伤之日......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否行使?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否行使?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双方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债务人作出一些可能会危害到......


·代购在一定程度上是犯罪吗
      代购在一定程度上是犯罪吗一、代购在一定程度上是犯罪吗一般情况之下代购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如果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收的话是可以的,关于代......


·传播淫秽物品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黄赌毒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严厉禁止和打击的,其中这三种行为都是有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就黄来看,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同时也对此罪......


·坦白和认罪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如果做出了违反法律的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在被有关部门审理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的坦白......


·被判刑后还有退休金吗
      首先,我们来看退休后的人被判刑是否有养老金。已经退休了的人员因犯罪被判处拘役或是有期徒刑刑罚的,该人员在看守所或是监狱服刑的时候,即服刑期间......


·黑龙江专利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黑龙江专利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一、黑龙江专利申请向谁申请在黑龙江申请专利是要通过黑龙江当地的知识产权局来进行申请的。二、专利申请流程1、......


·解除合伙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解除合伙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法律对解除合伙协议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都知道,合伙协议属于特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关系,这在审判实践中一直......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计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计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一、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汽车牌照是行政许可,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继承,车辆才可以继承。遗产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