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管辖权异议在被告应辩期届满前提出是否合理

管辖权异议在被告应辩期届满前提出是否合理 一、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二、管辖权异议是否是在被告应辩期届满前提出
  管辖权异议需要在被告应辩期届满前提出,否则无效。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超过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法院将不再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不过,如果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未能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顺延期间,以保障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内容回答了管辖权异议在被告应辩期届满前提出是否合理。法律上对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明确最后的截止时间,要求届满前提出,是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也是为了给提出异议者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对异议的提出。这也充分体现出法律的严格性和公平公正。法律问题具有严格性,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自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淮安市司法鉴定机构的申办流程与鉴定原则
      当我们面对纠纷而通过双方自身无法准确明确责任的时候,我们通常就会选择司法鉴定,通过他们的专业技能来寻求公正结果。那么您知道如何申请司法鉴定以......


·2023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尽管我国明令禁止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些人喝了酒后,心存侥幸。酒后驾车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并且有的人在交通肇事......


·所有的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
      所有的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一、医疗过错需要解剖吗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


·哪些遗嘱形式需要见证人
      哪些遗嘱形式需要见证人1、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十级是什么?
      当代社会,您都知道如果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上的原因所造成自己身体上受到伤害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的,但是这种赔偿必须建立在工伤鉴定完成的基础上,那......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3版的内容是什么?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版的内容是什么?如今我国金融市场已经十分发达,存在各种理财工具供投资者选择。在证券投资领域,国家早年间推出了融资融券。投......


·离婚孩子抚养归属权如何争取?
      一个家庭的破碎,父母双方谁获得了对孩子的抚养权,都将与孩子未来的一生紧密关联,我国法律也对此有许多明确规定。抚养权的获得以子女的想法以及保护......


·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到法院?
      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共同完成,当公安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公安机关会申请批捕。检察院拿到移送......


·刑事责任里的缓刑有哪些情况?
      刑事责任里的缓刑有哪些情况?1、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1款的规定,一般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