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害名誉权怎么处理

侵害名誉权怎么处理 一、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
   (一)名誉权的权利内容
  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名誉既然是社会对于一个公民的各方面的综合评价,这种综合评价是公民长期以来生活作风、品德、才能和素养的客观反映,因此对于该具有客观性的评价,公民有保持这种评价的完整性、客观性的权利
  2、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诉讼是维护自己权利的合法方式,也是名誉权权利内容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方式
  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
  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
  由此我们可知,侵犯名誉权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侵犯名誉权的认定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无事生非”。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诽谤、披露其隐私权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
   (三)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四)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综上所述,关于侵害名誉权怎么处理,我们要注意,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而且,我们是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的,来维护好自己的名誉权。另外,如果对方,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是不构成侵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喝酒骑摩托车被车撞伤责任归于哪一方
      一、喝酒骑摩托车被车撞伤责任归于哪一方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本身是构成刑事责任的,交警可以依法处罚处理。但是事故责任不能简单地以酒......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


·怎样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流程
      怎样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流程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流程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


·什么部门能够判定假冒伪劣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归工商部门管理,它的职责中有一条就是这么规定的: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应该怎么办
      虽然没有人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有的时候事故的发生总是出人意料,多数情况下都会因为当事人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于一......


·员工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辞职有补偿金吗
      员工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辞职有补偿金吗?员工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辞职的有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


·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些情形?
      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些情形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


·高空坠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理赔么?
      高空坠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理赔么?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分三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无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前子女有继承权,之后并不会影响到孩子的继承权......


·交通违章罚款网上缴费如何处理?
      交通违章罚款网上缴费如何处理?一、怎么在网上缴交通违章罚款法一:1、首先,使用搜索【网上交警】,然后进入网上深圳交警官网。2、进入网上......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纠纷解决办法有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纠纷解决办法有什么?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