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规定是什么?《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时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的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的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据此,承诺一般应以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作出,或者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要求以行为作出。对于沉默或不作为是否可以是承诺的方式,法律未作规定,但通常认为,如果当事人又特别约定或交易习惯允许以沉默或不作为的方式作出承诺的,法律应承认承诺的效力。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规定的内容,不难发现,一方做出要约,要确保内容明确,并且如果对方承诺的话,发出要约一方要遵守要约的内容。同时,承诺的一方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要约方。通常情况下,要约一旦发出就不能撤回,需要撤回的话要事先通知对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依据物权法规定,分割共有财产的基本原则有(一)、依据共有人约定分割的原则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


·能否将回迁房变商品房?
      能否将回迁房变商品房?在城市中,许多旧房子拆迁之后会建起商品房,这些商品房中有一部分是分配给拆迁户的回迁房。回迁房相对于普通商品房来说价格更......


·通常什么行为是侵犯名誉权
      什么行为是侵犯名誉权(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


·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可以,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买房子主要看哪些地方
      买房子主要看哪些地方1、细节一: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


·关于夫妻离婚补偿怎么判?
      关于夫妻离婚补偿怎么判?关于夫妻离婚补偿分配主要是看夫妻双方的户口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即均为农村户口,则此征收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备案需要多久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正常的话
      解除劳动合同备案需要多久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正常的话5个工作日就行,备案不是必须的,这是用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备案,也不影响合法劳动合同的效力......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1、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


·工伤护理费能报销吗,怎么报销
      工伤护理费能报销吗,怎么报销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范围内受伤的话,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医疗费、伤残津贴、护......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要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保......


·离婚后前夫被起诉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前夫被起诉债务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前夫被起诉债务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让法院来进行一个支持的,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一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