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有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法规,但并非人人熟识。在遇到交通

我国有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法规,但并非人人熟识。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多方往往不承认自己的责任,总认为责任在对方身上,即便后续公安机关介入判定,也多有不服的。网在此告知各位,如有不服,确实可以申请复核,本文所要讲述的,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相关知识。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不予受理情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二、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不论公安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正确与否,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是每一位当事人的权力,国家在这方面亦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这一点在上文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网的编辑在此也要提醒您,合理行使自身的复核权力,但复核一般只有一次。如果您参照上文却依然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录网址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父母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很多父母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下去,往往以离婚形式来结束这段婚姻。离婚中就要涉及房子,孩子等等的问题,法律为了保障法双方之......


·财务帮助公司偷税漏税应当怎样判罚?
      财务帮助公司偷税漏税应当怎样判罚?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


·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
      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男女平等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范文是怎么写的?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范文是怎么写的?一、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范文有哪些内容?××××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基数是如何计算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基数是如何计算的?法定节假日也即公休日,是可以带薪休假的,但是对于餐饮业都能够服务业在节假日的顾客是比较多的,不仅不会休......


·饮酒驾车怎么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
      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一、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


·刑法对犯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刑法对犯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对犯罪既遂一般会被判处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各国刑法均未再专门规定既遂犯的特殊处罚原则,而是按照刑法总则的一般......


·房屋满五不唯一怎么交个税
      房屋满五不唯一怎么交个税满五年不唯一受到影响的只是国家对个人挣得的工资、年终奖金、劳动所得的报酬等等依照法律征收的税费。主要内容见下面各种类......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是什么?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扶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


·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关于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都是与贿赂行为相关的,在很多方面也存在了相似之处,因此不少人就以为介绍贿赂属于行贿罪当中的一种具体形式,其实并不是这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