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债权人可否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

在我国,债权人可否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 一、债权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在贷款、加工款、租金与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六种债权标的形式中,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在这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二、债权人可否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
  债务人不止一个人的时候,债权为两种: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需要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的情况只有连带之债。多至于连带之债,债权人可以任意选择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可以直接选择某个债务人作为被告起诉,但是不能确认债务人为某一人。
  以上,从债券的概念到它的特点,引出“债权人可否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这个问题,然后详细回答了这个问题。很明显,当债务人为多数人时,如果是按份之债,谈不上确认债务人;如果是连带之债,债权人可以选择任一债务人起诉,但是不能提起确认债务人之诉。如果还没有解答疑问,我们建议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诽谤和名誉侵权之间的区别
      诽谤和名誉侵权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虽然现在我国人民的法律是在不断的增强,但是对于很多法律名词之间的区别都不是很了解,就比如诽谤与名誉侵权有些人......


·管辖权异议后移送要多长时间
      管辖权异议后移送要多长时间移送案件一般情况下也就是一个月左右。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


·酒醉后驾车怎么处罚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酒醉后驾车怎么处罚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


·累犯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一、累犯自首可以判缓刑吗?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


·可不可以要求更换开庭时间?
      可不可以要求更换开庭时间?可以要求更改开庭时间,但是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很严格的。如果不是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指定时间到庭参加庭审,......


·劳动者上下班自己摔去算工伤吗
      上下班自己摔去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


·刑事拘留留案底吗?被拘留了怎么办?
      刑事拘留留案底吗?被拘留了怎么办?一、刑事拘留留案底吗?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没有构成犯罪不会留下案底,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


·无权代理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权代理也就是指在没有经过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代为行使权利。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产生的法律效果其实不一定就是由被代理人承担,需要看被......


·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申请续期。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


·把人撞了多久才负刑事责任
      把人撞了多久才负刑事责任跟时间无关。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有两个条件,一是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二是受害人属于来重伤或者死亡。《最高......


·协议离婚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办理手续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