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后买房是不是共同财产


  
  不动产是重要的财富,而房子又是重要的不动产,可想而知,房产在离婚诉讼中的争议是不争的事实。尤其像北京、上海、广州这些个特大城市,每平方米少则一两万,多则六七万,房子简直成了命根子。在这些城市中,房产的争议尤为激烈。你一般来讲婚后买房是不是共同财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婚后买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因此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保护房屋产权;
  
  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一方。
  
  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
  
  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
  
  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
  
  “婚后买房是不是共同财产”,答案是肯定的。实践中,夫妻双方为了争夺房子的所有权,不辞辛苦,不择手段,招数千奇百怪,往日的夫妻情谊早已抛之脑后,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曾经的海誓山盟怕是早以化作泡影,可以说连草芥都不如。而在离婚争夺房产的时候,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法九规定关于虚假诉讼行为是什么
      刑法九规定关于虚假诉讼行为是什么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


·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相关知识
      夫妻离婚后,抚养权一般都是由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给夫妻的哪一方,判决的标准是夫妻哪一方的抚养能力高低。这种判决的标准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以及当事人......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再审条件?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再审条件有哪些情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


·上海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需要哪些资料?
      上海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需要哪些资料?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申报程序其实和一般的纳税人的税务申报程序是差不多的,一般都是工业与商业分别设定税......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等级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的等级是不同的,其中只分为了四级,但是每一级里面却又有分类,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等级......


·现如今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人为了赶上经济发展的脚步
      现如今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人为了赶上经济发展的脚步,都纷纷的琢磨着购房。购房是一件大事,购房一定要签订相应的产权合同,在签订合同中......


·法律规定货车非法改装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货车非法改装怎么处罚?货车非法改装的处罚标准是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断?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断?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不会中断,行政诉讼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有个重要的区别是,民事诉讼时效有中断的规定而行政诉讼没有,......


·征地不给补偿如何起诉,都有哪些规定
      征地在我国是一类政府对我国相关公共建筑进行征收的土地,对相应的被征收人的相应合法权益予以保护,进行相应的征地补偿。如果相关的政府对这类征地款......


·专利转让的三种方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三种方式是什么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


·加班时间公司不给工资听该怎么办理
      加班时间公司不给工资听该怎么办理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员工加班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