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一、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继子女收养公证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就可以直接办理。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因生父母的婚姻状况变化而产生的,因此,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再婚。再婚的另一方有收养继子女的意愿。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不论是自愿离婚还是判决、调解离婚,均应明确表示愿意送养。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必须明确表示愿意被收养为养子女。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作为送养人应与收养人就收养子女问题达成协议。
   二、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的注意事项
  因为继子女收养是一种特殊的收养关系,所以在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时应注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简称收养法)的规定,继子女的收养不受收养法第四条三项、第五条三项、第六条、第十七条的限制。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不受生活困难,没有抚养能力才能送养的限制;
  2、收养人不受没有子女和无抚养教育能力的限制;
  3、收养人不受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5岁的限制;
  4、被收养人不受收养年龄在十四岁以下的限制;
  5、因为收养人是被收养人的继父,被收养人的送养人一般是其生父或者生母,所以被收养人被收养不受被收养人生父母共同送养的规定限制;
  6、被收养人不受其生父母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优先抚养权的限制;
  7、继子女收养不受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的限制;十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应该有明确的愿意被收养的意思表示。
  很多人以为继父母子女之间是不能办理收养的,也就是在他们之间无法建立收养关系,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当然与继子女建立收养关系的,也是需要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详细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建筑工程对工程的承揽有时候可以通过居间人的介绍来进行。居间人可以通过介绍施工单位与承包商之间对的相互需求,?......


·开庭前被告人准备哪些工作?
      一、开庭前被告人准备哪些工作?开庭前被告人的准备工作有: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再审决定书、申诉书副本,送达同级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和准备出......


·老公出轨提出离婚需要赔偿额吗?
      老公出轨提出离婚需要赔偿额吗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而出......


·贷款买房子贷多少年划算
      贷款买房子贷多少年划算1、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2、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3、男士年龄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对于“......


·民事诉讼法法官回避情形具体?
      民事诉讼法法官回避情形具体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法官回避情形具体有哪些1、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


·举报别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举报别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


·公司拖欠工资投诉需要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投诉需要什么证据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


·预备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预备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不出庭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主要就是原告与被告,其实也就是具有夫妻关系的男女。通常都是因为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从而才会进行诉讼离婚的。但要是此时,一方当......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根据......


·二手房买卖需要签订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一个补充和说明,
      二手房买卖需要签订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一个补充和说明,买卖合同在买卖交易活动中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应该怎么书写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