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投标服务承诺书注意事项和范文 确双方责任、规避风险,有

工程投标服务承诺书注意事项和范文
  
  确双方责任、规避风险,有时明确说明需要签订多种承诺书,工程投标服务承诺书就是其中一种。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些工程投标服务承诺书范文。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一、注意事项
  
  撰写工程投标承诺书时,首先要先通盘检查一下招标文件,看其中是否有规定格式。这很重要,因为一般正规的项目招标,招标文件中都会给具固定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如果未按照既定格式提交文件都会被视为实质上的不响应,都可能导致废标。
  
  其次,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供规定格式,则一般视为投标人可以自行提供格式文件,只要符合其要求,格式不是必须的。 但要注意根据招标文件里面提出的一些硬性要求对其进行承诺和响应,要数字的就得明确一个数字,要程度词的你得明确一个程度词
  
  此外,关于投标风险承诺书目前招投标相关法律中鲜有具体规定,因此其法律效力一般以双方的约定为准,也就是说你有权利决定是否提供,乃至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但是如果你按照对方要求提供了以上文件,就视同你们双方达成了约定,也受法律保护。因此,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其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损失后,对投标其他部分进行相应调整。
  
  二、范文
  
  工程投标承诺书范文
  
  (发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参与投标,我方的条件以投标书所显示内容为准。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投标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方同意贵方不受你们所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6、我方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7、我方相信贵方的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毫无异议地接受这一结果。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毫无异议地接受贵方授予的承办协议并严格依照贵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贵方鉴定承办的协议。
  
  9、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投标服务承诺书如何撰写的注意事项和范文。另外,在招投标中还会涉及其他承诺书,这既是对投标人的约束,也是招标人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撰写相关承诺书时一定要谨慎对待,逐句斟酌,另外还要注意具体的格式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鹿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鹿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各地行政工作的公开,目的在于建立一个阳关政府,不同地区的信息公开的原则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鹿泉政府......


·一、洛宁县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洛宁县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是什么?洛宁县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内容主要是: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留置权的设立和成立是怎样的
      留置权的设立和成立是怎样的留置权是债权人在出借资产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有力保障,留置权的设立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留置权成立的条......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需要尽力保证的重点。如果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不仅会给工程参与的各方带来大量的经济损失,......


·买房子五证是哪五证?
      买房子五证是哪五证?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


·村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村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最近一段时间,征地时常发生,对于被征收土地的人们来说,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款了。如果是农民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在征......


·不服劳动仲裁委判定终局裁决的标准可以提起诉讼吗?
      不服劳动仲裁委判定终局裁决的标准可以提起诉讼吗?一、不服劳动仲裁委判定终局裁决的标准可以提起诉讼吗?对以上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


·青少年抢劫罪应该怎么处罚
      其实每个国家对青少年年龄的界定都是不同的,在我国一般是介于14-28周岁,这其中就包括了部分的未成年人。相信您也清楚,在我国有部分未成年人即使有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对于很多问题的处理都是很棘手的,这个时候如果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其实很难保护劳动者......


·一、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约怎么赔偿?
      一、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约怎么赔偿?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


·事业单位职工醉酒驾驶是否开除公职?
      我国对醉驾的处罚规定是具有普遍性的,也就是说不只适用在普通公民身上,对于那些在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来说只要在酒后驾驶被查处后也必须接受相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