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证属于有价证券吗

信用证属于有价证券吗? 一、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二、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证券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其含义非常广泛。从法律意义上说,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的统称,用以证明持券人有权依其所持证券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证券是指用以证明或设定权利所做成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该证券拥有的特定权益,或证明其曾经发生过的行为。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这类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由于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以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影响有价证券价格的因素很多,主要是预期收入和市场利率,因此,有价证券价格实际上是资本化了的收入。
   三、信用证属于有价证券吗?
  答案当然是不属于。信用证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的企业为开具信用证而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存款,所以信用证是指企业存款的一种凭证而非有价证券。
  综上所述,信用证属于有价证券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很明显了,类似于银行存折的信用证尽管也代表着金钱,但首先它是不可能用来交易的,这一点完全与有价证券的可交易性不符;其次有价证券是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而信用证它类似于银行和企业签订的交易合同,代表着企业对银行享有一定债权,所以从这一点上看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最后从概念可以看出信用证的用途是支付价款,而有价证券是一种投资渠道,所以两者没有共通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财产分割多久能完成?
      一、离婚财产分割多久能完成?离婚财产分割的时效规定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


·申请债权凭证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债权凭证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什么是债权凭证“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民事诉讼立案材料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立案材料规定有哪些?一、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


·挪用公款犯罪特点有哪些?
      挪用公款,相信您对于这个名词并不陌生,一般都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了国家的公款,归自己使用的行为,或者时进行非法活......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出具工期顺延签证,承包如何证明工期顺延
      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等形成的签认证明。......


·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怎么办?
      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怎么办?在以前,发生家庭暴力以后,受害者往往受到“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的束缚,不敢到公安机关报案,致使证据消失,自身......


·北京医患律师怎么处理纠纷?
      北京医患律师怎么处理纠纷?一、律师建议的处理医患纠纷流程1、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先由当事科室负责人负责向患方进行解释、说明,组织有关人员继......


·一、考起公务员之后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考起公务员之后随时可以辞职吗?公务员是不可以随时离职的。确需要辞职的,需要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任免单位在三十天内决予以审批。特定条件下的......


·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吗?
      在实践中,社区矫正是一种在国内外都通用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国外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缓刑、假释、社区服务、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就中国刑罚制度来......


·一、劳动合同必须规定工资数额吗?
      一、劳动合同必须规定工资数额吗?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资数额,发放方式等。如果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