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怎么改?

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怎么改?在生活中,公司经常发生股权转让的现象,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也应当进行相应修改,《公司法》中也对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修改有明确指示。由于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内最高行为指导标准,所以需要非常谨慎对待,修改公司章程也是一项非常具有专业性的任务,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怎么改,下面我们带您一起看一下。一、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二、公司章程修改的合法程序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三、公司章程修改重要性需要在公司性质、股东以及出资金额和方式,股东会、监事或监事会等方面重新作出规定,可以直接参考当地工商局网站上可以下载的标准格式文本。如果股东之间有特殊约定的,最好根据具体情况拟定一份特殊的公司章程,以避免发生纠纷。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怎么改这个问题一定要引起股东的重视,因为一旦股东之间由于投资方向等观念不同发生纠纷,公司章程就是赢得诉讼的重要凭据。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一定的合法程序才能得到法律支持,而且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非常强的专业人士指导。公司领导人准备修改公司章程时,最好寻求专业的律师或机构进行指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实践中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的人
      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实践中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有发生。那么,在人身在受到损害时,该怎么要求去损害赔偿呢?根据我国法......


·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国家对于农村人口私人占有地的征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也成为了一个热议的话题,而各省的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各省实际情况都会有所不同,那么江苏省农......


·醉酒肇事逃逸重考驾证怎么报名,有什么不同吗?
      醉酒肇事逃逸重考驾证怎么报名,有什么不同吗?肇事逃逸重考驾证与正常的报考流程没有任何区别,正常报名参加训练和考试即可。但是肇事逃逸者的驾照会被......


·一、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后继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后继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应该怎么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


·交通肇事逃逸有什么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有什么责任一、交通肇事逃逸有什么责任责任认定重。按《刑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


·民事案件再审期限为多久
      ?大部分民事案件都是适用的两审终审制,也就意味着二审就是终审判决,一经做出就是会生效的。不过,如果确认二审判决或裁定结果有错误的话,那也是可以......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常会碰到醉酒驾驶的人。每逢过年佳节,充满了欢乐的气息,总会有很多人把持不住自己的度量,会选择喝很多的酒,那么醉酒驾车自......


·合同欺诈赔偿多少
      具体赔偿多少没有统一标准。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和购房者(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的借贷关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处罚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