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投资的形式有哪几种

股权投资的形式有哪几种
  
  一、股权投资的形式有哪几种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股权投资的利润空间相当广阔,一是企业的分红,二是一旦企业上市则会有更为丰厚的回报。同时还可享受企业的配股、送股等等一系列优惠措施。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核算方法
  
  1、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成本法核算
  
  (2)成本法下的分红问题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①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 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 — 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 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2、权益法核算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股权投资的形式,共四种,分别为:控股;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以及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参与了股权投资即成为了股东,一般是享有决策投票的权利,也能按照成本法核算或权益法核算的方法根据企业的利润进行分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费县国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加速期,各产业的建设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无不例外都使得电力需求颇为紧张,每到夏天,各地片区轮流停电就是最好的例证。国家的电力......


·一、军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种类有哪些?
      一、军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种类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


·现在住宅的土地使用权50年吗?
      现在住宅的土地使用权50年吗?买房之前一般都会看房屋的质量是否符合住户的要求以及小区的环境和治安情况如何等,但是这时候不要忽略一个问题就是住宅......


·如何争取抚养权
      如何争取抚养权1、证据收集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生活条件、受教育程度、品德修养等,通过对双方基本情况的比较分析,......


·企业破产前抵押资产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前抵押资产怎么处理?企业破产前抵押资产处理方式有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实地占有面积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实地占有面积吗?就是;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证明文件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商品房预售中具有较大的风险和投机性,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加强管理,保障商品房预购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开发商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等情......


·可撤销婚姻的判决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发生的种种婚姻判决中,有一类比较另类,不是平常的离婚判决而是可撤销婚姻判决,可撤销婚姻在国内虽然较少人知道但是也不是很少见,那么什么是可撤......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认缴制可以随意填写注册资金吗?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认缴制可以随意填写注册资金吗?一、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


·再婚5年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不管是一婚,再婚,还是三婚,只要夫妻双方之间离婚,都是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


·国际贸易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况
      国际贸易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况一、导致合同由于不成立而终止的几种情况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根据各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或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