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及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最紧要的是先确定人员是否受伤,接下来就要确定是哪方的责任和赔偿问题了。处理交通事故时要分清主次责任,再来确定赔偿比例,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的确定关系到后续问题是否能顺利合理地解决,也关系到能否给伤者或死者一个交代和当事司机今后驾驶时的心理情绪,所以要先确定好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一、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推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全部责任
  1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部分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无责任
  1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推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指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负某种责任,而不论其是否该负某种责任。它是在特殊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特殊方法。责任推定有下列几种情况:
  1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 则负同等 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4 、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5 、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如果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的,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6 、公安机关只有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运用推定责任。如经调查,能客观认定责任的,则仍需按规定认定责任。
  如果不是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建议您先靠边停车,然后自行协商解决,在马路上协商时要注意谈吐态度,还要注意人身安全;如果事故比较严重,能按上述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确定的,按规定办事,不能自行确定或双方协商但没达成一致的,要保存证据,请交警解决。交通事故很难避免,但如果遵守交通规则,则可以尽可以地避免,希望您都能够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吹气116属于醉驾,相关处罚是怎样的
      一、吹气116属于醉驾,相关处罚是怎样的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不足0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属于酒驾)。超过(含)0mg/100ml属......


·分居6个月可以离婚了吗
      夫妻分居六个月是可以要求离婚的,无论分居多久都可以提起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工伤鉴定下来以后该做什么?
      工伤鉴定下来以后该做什么?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联营合同(松散型)
      订立合同单位: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所有制)。  (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单......


·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关乎着百姓的安全,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命面临危机时的重要保障。与此同时也是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忽......


·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且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一方大部分都是女方。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的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要......


·补强证据规则怎么判断
      补强证据规则怎么判断当一个证据不能有效的证明一个案件时,那么这个份证据就不是有效的,只有其他的证据佐证了之后才可以使用。佐证就是补强证据规则......


·审查起诉期限延长批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审查起诉期限延长批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审查起诉期限延长批准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


·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么?
      一、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么新《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著作权是法律为保护作者创作的作品,艺术创作等等赋予作者的一项权利。著作权,既包括人身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因为著作权而产生的纠纷主要是通过民事诉......


·婚前房产纠纷之婚前房产离婚归谁
      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婚前房产纠纷,一般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的归属产生的问题。那么您知道婚前房产,离婚一般归属所有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