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

企业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
  
  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股权在转让过程中,不管转让方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但是如果转让方是企业,涉及税费的种类就会比较多。那么,企业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往下阅读了解一下。
  
  企业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企业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相关内容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此可见,转让方是企业就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多种税费,但是不管是哪一种税费,依法缴纳税费才是企业职责所在。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杭州注册欧盟商标流程
      杭州注册欧盟商标流程当欧盟会议通过了《欧洲共同商标条例》之后,欧洲同盟国家和其他的人民就可以申请欧盟商标了,这样有利于在欧盟的经济发展体质......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我国范围之内,都有工程在修建,若工程质量存在着瑕疵,不仅会危害到建设单位的经济收入,且还会危机到当地经济的......


·招摇撞骗罪犯罪形态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犯罪形态有哪些?一、招摇撞骗罪犯罪形态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


·三金属于彩礼还是赠与?
      一、三金属于彩礼还是赠与?三金属于彩礼,但是实际上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条件。只要所附加的条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建筑工程涉及到施工人员多、工序复杂、工期长,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的话,就容易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严重......


·十字路口发生车祸怎么划分责任?
      十字路口发生车祸怎么划分责任?在交通信号灯或者信号灯停止使用的时间,通过十字路口机动车双方都直行的情况下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应该让行的一方承担......


·上海市作为国际大都市,机动车保有量十分大,在每年发生的交通事
      上海市作为国际大都市,机动车保有量十分大,在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很多都和驾驶人饮酒驾驶有关,特别是醉驾,更是对道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自从醉......


·一、醉驾吹气190验血也会是一样的吗?
      一、醉驾吹气190验血也会是一样的吗?醉驾吹气与验血测试结果基本是一样的,都可以当做证据使用。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测量值跟验血结果是不会有太大差......


·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吗,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就会约定一个具体的劳动时间。当然,此时劳动合同就会有到期的可能,那么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


·广东盗窃罪金额新规定是什么
      一、广东盗窃罪金额新规定是什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