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教师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教师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
  
  二、教师五险一金比例规定
  
  1、一般来说,公办老师属于正规国家事业编制,属于全额拨款的教育单位,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所以只有四险一金;民办学校的老师是合同制的,需要缴纳五险一金。
  
  2、教师缴纳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有个人参与缴纳的险种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保项目,以及公积金。
  
  3、至于教师五险一金怎么算,这个也分公办跟民办教师,一般民办教师缴纳五险一金的标准跟当地企业职工缴纳的标准一样,可以去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4、“五险”方面,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一金”方面,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在5%—12%之间,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纳比例保持一致的。
  
  三、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简单说来,保险价值可由三种方法确定:
  
  1、根据法律和合同法的规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确定保险价值的根本依据;
  
  2、根据保险合同和双方当事人约定。有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难以衡量,比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的身体和寿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则其保险价值以双方当事人约定;
  
  3、根据市价变动来确定保险价值。一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并非一直不变的。大多数标的物也会随着时间延长而折旧,其保险价值呈下降趋势。
  
  综上所述,教师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一般来说与个人有些许差别,根据教师所属学校的不同,比例也有所变化,但变化幅度是一定的。要注意的是分清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缴纳比例是不同的。我们提醒,在计算教师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时,要先分清自身情况,根据具体比例规定进行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违约后该怎样支付违约金
      违约后该怎样支付违约金一、违约后该怎样支付违约金1、违约金的支付应体现合理性。违约金应如何支付?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


·北京市五险一金的计提比例,保险办理的内容是什么?
      社会保险实际上是作为各位朋友住院看病和以后养老还有怀孕,工作中受伤和失业时等方面的一个重要的保障的,因此社会保险对于您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而......


·公司变更法人手续有哪些?
      公司变更法人手续有哪些?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一、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居间合同的作用?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居间合同的作用?居间合同的报酬与费用是居间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


·审查起诉证据起什么作用?
      审查起诉证据的起什么作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1、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


·签订合同的条件具体?
      签订合同的条件具体有哪些一、签订合同的条件具体有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后,单方认为劳动者的受伤情形属于工伤是无效的,需要申报工伤认定,由相关的机构认定为工伤才行,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保障。那么......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吗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吗?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P2P平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相信您在使用P2P平台时,会留意到债权转让这个词,那么债权转......


·贪污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贪污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