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的内容是什么?

由于现在的交通工具比较众多,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相对的带来了很多问题,交通事故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在频频发生,给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带来了一定的伤害,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有关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签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二、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性质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2、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
  3、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诉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同时决定了该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不服认定书的结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决定了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该和其他证据一样进行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审查,如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认定书时,法院无需经过重新认定即可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您可以了解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的内容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书,是公安机关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制作而成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上面清楚的写清事故的各个方面,对于日后对事故作出判决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如果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书还有什么不懂,可以登录到做更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


·职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现实中,可能会因为员工的一些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有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还是很大的。......


·法律规定职务发明创造属于谁
      职务发明创造属于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


·离婚协议外欠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协议外欠债务怎么分配?协议离婚时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其中,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有哪些?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身份签署分包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由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劳动合同
      我们您肯定都知道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肯定是有一定期限的,这个我们您也都知道。我们身边肯定有过大龄的员工,其实超过了五十岁的员工就已经非常......


·自诉拒执罪如何找证据?
      拒执罪一般指的是被告人被法院判决相关处罚结果后,被告人在有能力执行相关决议的情况下而拒不执行的行为。如果对被认定为拒执罪产生异议的话,除了可......


·起诉离婚在哪里的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也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之后,才会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夫妻才有可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不过此时有一个问题要注意,......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是可以中止的;诉讼时效的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行将届满时(最后六个月内),权利人因特定事由而无法行使其权利,诉讼时......


·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合同书怎么写?
      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合同书怎么写?一、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合同书怎么写?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合同书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方因房地产项目......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只有受害者自己或者其委托律师提出诉讼法院才会受理的案件,具体告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