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有一定的程序要求,而要是夫妻想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而协议离婚的程序还与离婚诉讼的程序不同,那到底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诉讼的经过哪些程序后才会离婚
诉讼离婚一般要经过起诉、审理、判决三个具体诉讼程序。
(一)起诉程序有以下内容:
1、当事人要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该条件是: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如果原告不是夫妻任何一方,而是其亲属因气愤打抱不平而充当原告时,则起诉主体不合格,法院则不予受理;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受诉讼管辖。
2、口头或书面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二)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审理前的准备:
(1)送达起诉状副本,即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五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2)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3)起诉或应诉的人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
(4)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5)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证据保全。
2、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中,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互相调解,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接受调解书,人民法院还得重新审理,依法判决。
3、开庭审理
4、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地点。
5、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6、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根据当事人情况变更增加或放弃诉讼请求,还可以提出反诉。尔后,开展法庭调查。
7、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
(三)判决
人民法院在开庭后,可根据庭审情况再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审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审判后即发判决书。
诉讼离婚的要注意相关程序,程序是诉讼离婚离不开的要素,所以当事人最好事先了解一下。要是看完了上文后还不清楚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些我们的专业律师。需要注意,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官最后也不是一定就会做出离婚判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怎么办
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怎么办一、冒充他人签合同怎么办(一)冒充他人签合同的行为应该分两种情形来处理1、冒用他人的名字签合同的,如果该第三人事......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在江苏省,为了让各个企业都能合法有秩序经营,增强企业的信用,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来规范。......
·深圳社会抚养费
深圳社会抚养费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
·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
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一、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不可以。信用卡还不上了怎么办1、态度很重要,主动到发卡行当地卡部说明实际......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去哪里开具?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去哪里开具?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1、《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哪儿起诉?
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哪儿起诉?一、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哪儿起诉?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双方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法院来进行起诉,或者是被告的所在地管辖的......
·股东未出资到位能行使股东权益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股东未出资到位能行使股东权益这一说法是否正确股东未出资到位能行使股东权益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
·婚前个人工资婚后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工资婚后算不算共同财产婚前所得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工资报......
·死刑判决到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死刑判决到执行的程序有哪些(一)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性规定: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
·1、打麻将输的钱可以不还吗?
1、打麻将输的钱可以不还吗?(1)“麻将赌博”输的钱可以不还,但需追究责任。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数额,则属于赌博行为。这时,债主所享有的债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