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年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说到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很多人都是具有不少的疑问的,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我们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以及平均工资进行确定。那么,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五险一金能否取出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西安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12%
  
  二、五险一金的作用
  
  1、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4、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5、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6、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企业和劳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条件可以提取,也可以再购买商品房时享受更低的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劳动者经济负担。
  
  三、五险一金能否取出?
  
  除了住房公积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取出外,其余五险不能取出。
  
  住房公积金,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根据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但依照相关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2016-2020年西安“五险一金”补缴办法
  
  五险一金以个人名义参保的,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工伤及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不存在补交和转移的问题),劳动者离职后,通常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办理转移手续:在原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继续缴纳即可。
  
  2、医疗保险: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费心。
  
  3、失业保险: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工伤及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补缴和转移的问题。
  
  5、住房公积金类似于存款,无所谓断档。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交300,劳动者扣除300,劳动者每月公积金账户应该有600,符合提前条件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原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转移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拿帐号给原单位,让原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
  
  综上所述,关于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我们要注意每一种保险的缴纳的比例的是不同的,我们在进行缴纳的时候要注意区分。另外,关于西安“五险一金”补缴办法,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任是指什么?
      由于某些原因成为了某个未成年年的监护人之后,就要承担其相应的监护人责任。我国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为了保证作为被监护人......


·司法鉴定8级及其他鉴定有什么赔偿规定?
      对于司法鉴定8级来说,是属于级别相对较低的伤残等级,是以在判定受害人的赔偿标准时也就有所降低,但是针对不同地区,受害人的不同的情况,所判定的赔......


·父亲去世母亲离开财产分割权是怎么规定的?
      父亲去世母亲离开财产分割权是怎么规定的?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父亲的个人财产,对于父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条款
      婚姻法修改后,对夫妻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了解这些规定更有利于防止发生财产分割纠纷,解决财产分割也有了更全面的法律依据,那么新婚姻法财产......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基于劳动者对《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存在一些误解,本文为您详细讲述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


·非法集资追缴范围是怎样的?
      从事非法集资是一种法律风险极高的犯罪行为,非法集资一般是指某些组织出于谋取暴利,不经过批准私自发行金融债券,吸收社会民众资金,数额巨大情节严......


·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算童工吗?
      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算童工吗?一、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算童工吗?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不算童工,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工。不......


·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多少?
      现如今,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如果双方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费标准方面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就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方式处理。为了更好的维......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是我国的现行民法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是我国的现行民法典规定的较为常用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公民的个人财产的继承,如果已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