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仲裁裁决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仲裁裁决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一、仲裁裁决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根据现行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如果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为了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时限,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仲裁裁决书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现行规定,仲裁裁决书应写明:
  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3、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4、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
  5、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以上规定进行了归纳,调整为: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当遇到劳动纠纷时,您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去处理,如果这些都不能解决您的纠纷,您还可以尝试申请劳动诉讼,但同时,您要注意是,就很多劳动纠纷来看,法律中都规定了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关于仲裁裁决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随着经济的发展,也随着如今教育的弊端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未成
      随着经济的发展,也随着如今教育的弊端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踏上了工作的旅程,也就是所谓的童工。国家为了保护这些童工的利益不被侵犯,从而......


·分公司的合同章有效吗?
      分公司的合同章有效吗?分公司的合同章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


·店面生意好房东违约怎么办
      店面生意好房东违约怎么办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


·一、请律师为老人签订遗嘱费用多少?
      一、请律师为老人签订遗嘱费用多少?请律师为老人签订遗嘱费用大概是500元到1000元,律师代写遗嘱,这也属于代书遗嘱,要按代书遗嘱的标准找见证人。如......


·两个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自动离婚?
      两个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自动离婚?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离婚方式有两种: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


·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或者公司的制度当中,都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对公司的资金进行挪。因为公司的资金,都是有其他用处的,利用职务之便......


·怎么划清遗弃罪和其他犯罪行为的界限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义务赡养自己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和不能独立生活的人,因为他们是没有生活能力的群体。如果无故遗弃的话,根据我国法律有权判处当事人......


·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会进行处理吗?
      一、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会进行处理吗?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是会进行处理的。《办法》第31条还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


·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的撤销,其实就是指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实践中,合同有成立的时候,当然也就可能出现终止解除的情况。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


·贵州征收土地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贵州征收土地标准规定是怎样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普通老百姓可能都有征收土地的经历,因为征收土地在各个地方确实也是比较常见的。征收土地的......


·无偿合同主体指的是什么
      一、无偿合同主体指的是什么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