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离婚要请律师的情形有哪些

打离婚官司的,不是必须就要聘请律师的,此时需要当事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看看是否有聘请律师的必要。但在一些情况下建议最好还是聘请律师为好,那到底起诉离婚要请律师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请律师的情形有哪些
  那打离婚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不一定,要分别对待的,打离婚官司中有以下情况的,建议聘请律师代理,争取胜诉:
  1、“经济实力型”,建议请律师。不论案件大少,不论争议财产多少,不论案件是否复杂,请了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在自己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之类,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自己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律师,还是有用的。
  2、案件复杂型,建议请律师。一般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前,往往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自我斗争的过程,也一般经历了一个没有效果的谈判过程。也有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和对方直白谈离婚,但内心也经历了一个压抑许久的心理反复过程。但是,打离婚官司,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不是吃了秤砣坚定了离婚的决心就完成了离婚的准备。夫妻感情破裂以及过错的取证,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存在具体项目,是不是先行需要律师和对方调解争取和平解决,都可能需要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虽然即将开始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但准备给养、绘制战役计划书,获取财产证据工作都是较为重要的,这时,请律师的作用,就大大显示出来了。另一方面讲,当您突然拿到配偶向法院呈递的起诉状,望着上面无中生有、甚至一派胡言的控诉时,望着诉状中过分的诉讼请求时,气得脸色发青,嘴唇哆嗦是不够的,需要有针对性的而不是长篇大论地拟写答辩状,从而澄清自己的清白,与此同时需要围绕对方的诉讼请求,或对方有意遗漏的共同财产进行收集证据,或从法律规定中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再如,对于有些公司股权、银行存款查询、股票分割的涉案案件,请律师处理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这时,律师的作用就在于此。
  3、法理争议型,建议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法律适用复杂,对于争议的处理法律没有规定,上海高院的相关司法答复也不甚明确,甚至理论界也有争议。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请理论性强的专业婚姻律师来相助。
  二、起诉离婚不必请律师的情形
  打离婚官司中,也可以自己动手的:
  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指导自己的心情,或找朋友倾诉调解自己的心情。
  2、过高期望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案件,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因为除了民法典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外,其它诸如有婚外情、暧昧男女关系、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法律程序基本不能得到赔偿,更不用说是巨额赔偿,因此,这类案件,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当然,一方请了律师可以给对方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但若不见效,功夫白费。
  3、结局明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案件,案件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很大,但法律关系却很简单,法院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类案件,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当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聘请民法典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免去诉前及诉讼过程中的诸多应诉工作带来的烦恼,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毕了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几年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提出房产分割要求。这类案件,一方只需要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关于简单的诉讼知识以及心理对抗知识即可,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因为此类案件,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的。再如,夫妻共同向女方父母借款四十万元,且双方在欠条上均签字画押,现父母索要欠款,没有过诉讼时效,也不用请律师,因为“欠债还钱”法院也会认这个理儿。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当事人其实是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的,而这也属于起诉离婚要请律师的情形。当然,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也是没有必要请律师的,自己完全可以独立的来进行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什么?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劳动仲裁是否是劳动案件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是否是劳动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


·企业债务怎么计算成本,企业债务的种类
      企业债务怎么计算成本,企业债务的种类企业的发展是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那么多资金,这些企业只有向银行等借钱了,那么在企业财务报表的......


·伤情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公安局一般是在受理了鉴定申请之后,根据受伤情况的不同开出司法鉴定书的时间也是不同的,受伤情况不严重的应该是在3天之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开出司法鉴定......


·关于物业公司偷税漏税的情况怎么处罚?
      关于物业公司偷税漏税的情况怎么处罚?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


·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在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经常伴随着对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期限为五年有法律依据吗?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期限为五年有法律依据吗?最近有的企业成为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试点。所谓的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即是指所谓并购重组私募债券,是指在......


·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责任有哪些
      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责任有哪些国家强制规定机动车购买交强险,就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以转移当事人的一些风险,能够对受害人作出一定的赔偿。......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应享有怎样的待遇?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应享有怎样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


·欠银行信用卡还不上后果是什么?
      欠银行信用卡还不上后果是什么?一、欠银行信用卡还不上后果是什么?1.将产生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如果欠信用卡不还,那么将产生高额的利息,一般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