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天津民事诉讼律师收费

天津民事诉讼律师收费
  
  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在同一案件由于各地生活水平的不同,不同案件之间的收费标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而发生的名事代理费用,我国各地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是此费用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收取。天津民事诉讼律师收费也有这个规定。的我们将内容整理如下。
  
  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 (市场调节价)
  
  第一条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应当考虑经营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与委托人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价格。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提供除第二条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的法律服务事务,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方式。
  
  第四条 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事务所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可以按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标的额超过10万元至不满100万元的部分按6%收取; 标的额超过100万元至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4%收取; 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 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以酌减收费。
  
  第五条 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按计件收费,计件收费数额可以在3000元至30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六条 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事务,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按《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市场调节价)》第四条规定的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的标准收费;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按《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市场调节价)》第五条规定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计件方式收费。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重大、疑难、复杂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按《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市场调节价)》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收费数额的五倍以内收费。
  
  第七条 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以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数额可以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八条 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可以在10%至30%内议定,具体比例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九条 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可以根据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注册资本数额、年营业额、法律事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认法律顾问费数额,每年法律顾问费数额可以在6万至60万以内议定。法律顾问费的具体数额,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不受此幅度的限制。
  
  第十条 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上述规定收费数额的5倍以内收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一)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
  
  (二)集团诉讼案件;
  
  (三)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四)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方能办理的案件;
  
  (五)涉外(包括港、澳、台)案件
  
  (六)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第十一条 本收费指引由天津市律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收费可参照本收费指引执行。
  
  第十三条 本收费指引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天津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参照国家关于放开服务价格的规定,作出了合理的调整,实行市场调查价,根据标的价格收取费用,最高只能收取5倍的律师费用,且只能在遇到一些比较重大、复杂的民事案件才可视实际情况最高收取5倍律师费。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现在是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
      现在是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大家都在积极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对于事业的选择,方向很多很广,不少人选择了个体经商,我们也都知道,个体经商需要办理......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否有和谐美满的婚姻关系;第二、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否有和谐美满的婚姻关系;第二、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是否有亲疏远近的血缘关系;第三、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否有生活密切关系及扶持......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一般只有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才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自然要是员工自己主动在下班之后留下来加班的话,这样的情况下......


·有孩子没结婚证男方负责吗?
      有孩子没结婚证男方负责吗没领结婚证,双方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分开时协商好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就行了。有小孩由女方抚养的,男方负有支......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在什么时候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在什么时候一般会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的条......


·离婚终止妊娠赔偿有吗?
      离婚终止妊娠赔偿有吗没有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2条: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民间借贷,是指个人或者公司法人、公司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可以有利息要求......


·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情形
      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情形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中,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的措施,但是对于羁押的时间在法律上是有时间的限定。如果在羁押时间内......


·连云港租售同权房子是否有相关规定?
      连云港租售同权房子是否有相关规定?江苏连云港并没有明确的开始推行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


·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有亲笔签名是否为有效遗嘱?
      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有亲笔签名是否为有效遗嘱?民法典规定了打印遗嘱的有效要件,其中亲笔签名只是一项条件,还需要符合其它的条件,如:1、遗嘱人必须要......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什么?一、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什么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