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怎么认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怎么认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往往是逃税漏税,国家对这方面的打击特别严厉,如果发生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虚开都可以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施行为不止一个人,属于两个以上的人员共同犯罪,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怎么认定?我们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怎么认定?
  
  在共同犯罪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和要求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人都是主犯;介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人是从犯。在本次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是从犯。对从犯依据《刑法》第27条第二款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缓刑适用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从犯是在犯罪过程中为他人介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人,它在这个犯罪行为中虽然不起主要的作用,但也需要承担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从犯在犯罪行为中如果情节不严重,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但对于主犯,法律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就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撞了人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撞了人赔偿多少钱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贷款诈骗罪该如何进行认定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怎......


·工伤职工待遇从什么时候算
      工伤职工待遇从什么时候算一般都是确定为工伤的那天起工伤的待遇就开始享受了,所以对员工来说,签订劳动合同真的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了劳动合同才......


·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有哪些
      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有哪些?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


·变更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虽然我国允许变更合同,但此时也要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单方面变更合同的话,自然这样的行为是无效的。而变更了合同之后,其实也会涉及......


·一般红灯逆向行驶扣几分?
      一般红灯逆向行驶扣几分?您都知道在开车的时候是需要遵守一定的交通规则的,如果没有违反了交通规则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甚至要受到一定的处罚......


·离婚后孩子归谁?婚后存款怎么分
      离婚后孩子归谁?婚后存款怎么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是多少?
      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是多少?一、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是多少?工伤生活护理费计算标准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一、公司债券的定义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


·劳动局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局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


·挪用资金罪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挪用资金罪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