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说到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其实主要也就是对法官做出的生效的判决,进行实际执行的机关。实践中,常见的执行机关是监狱部门,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别的执行机关吗?我们收集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机关包括:
  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
  2、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
  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二、刑事案件一审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三、刑事二审判决的效力如何?
  两审终审制度是我国案件的审级制度,它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就宣告终结的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经过二审的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如认为二审裁判有错误,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而不能再对二审裁定或判决提出上诉。同时,当事人也不能再就同一个诉讼标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对于二审裁定和判决,义务人应自觉履行,如果不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除了常见的监狱部门外,还包括了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不同的机关实际可以执行的刑罚是不同的,其中监狱主要是负责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判5年6个月怎么减刑?
      一、判5年6个月怎么减刑?判5年6个月需要在有立功或者悔改表现的情况下减刑处理,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减......


·新刑法受贿50万应罚款多少?
      在国家司法规定中,受贿罪在一定程度上侵犯财产关系,通常与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谋取利益有关,因此,根据受贿数额多少和受贿情节进行分析,确定其量刑标......


·烟台离婚抚养费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烟台离婚抚养费给付标准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


·夫妻自愿离婚的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并且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都达成了一致的话,那此时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只不过,对于很多夫妻来讲......


·服刑人员能买保险吗
      一、服刑人员能买保险吗服刑人员商业保险可以享受保险理赔,社保会有限制。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退休人员......


·醉酒驾车是一种极为不负责的行为,因为出现交通事故一般都是给别
      醉酒驾车是一种极为不负责的行为,因为出现交通事故一般都是给别人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并且在醉驾的状态下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在我国的法......


·批捕的案子退回公安局合法吗?
      一、批捕的案子退回公安局合法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


·最新公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公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哪些?我国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公司,在公司运营的过程当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不能违背法律......


·什么是构成重婚罪的条件?
      一、什么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办?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工资正常发放即可,《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