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5、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6、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二、债权人讨债要准备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
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以上就是对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介绍。其实,只要我们在借款时,就有保存相关收据的意识,那么一旦遇到法律纠纷就不用担心会出现没办法收集证据的情况了。当然,实践中追讨债务并不只有诉讼这一种方法,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法来进行追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学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学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
·故意伤害的民事起诉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的民事起诉的收费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的民事起诉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因为打架而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是按照收费办法当中规定的事关财产案......
·轻伤二级判六个月是否正常?
轻伤二级判六个月是否正常?一、轻伤二级判六个月是否正常?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
·一、离婚两个孩子房子财产怎么分?
一、离婚两个孩子房子财产怎么分?离婚两个孩子房子财产一般都会平等分割,或者是会由一方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
·交通事故横突骨折可以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横突骨折可以赔偿多少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就要看具体的花费才能确定最终的赔偿额。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
·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什么意思?
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什么意思?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指还款期限是一年后。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
·单位单方变更合同有效吗 涂改过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的订立肯定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这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不例外。而此时可能用人单位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就想要单方面......
·工程分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工程分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工程来说,其包括很多子工程,如钢筋混凝土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发包人通常会将工程分包,交给不同的专......
·未成年犯罪指定辩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未成年犯罪指定辩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未成年犯罪指定辩护存在的问题有:辩护经验相对缺乏;实际有效辩护时间较短;庭审准备不够充分;庭审积极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