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募基金收购银行资产的意义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收购银行资产的意义是怎样的 一、私募基金收购银行资产的意义
  1、不占用表内贷款额度让自己的授信客户(符合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债要求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不占用银行的表内额度的同时还可以帮助企业优化融资结构
  2、赚取更多息差收入银行用自己的理财资金去购买私募债,可以赚取更多的息差:银行的理财资金成本大概在5%,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平均票面利率在9-10%,那么银行可以赚取的息差收入将高达4-5%
  3、债券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实现表内贷款表外化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备案制的债券,没有资金用途使用限制,一般私募债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也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因此完全可以通过这种通道方式,用理财资金来置换原来的表内贷款,实现表内贷款表外化
  4、理财资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不受8号文限制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可以在沪深交易所的相关交易平台转让的债券,不属于8号文中监管的非标范围,所以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私募债是投资标准化债权,不受8号文限制
   二、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
  1、募集的对象不同。
  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
  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投资限制不同。
  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5、业绩报酬不同。
  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私募基金收购银行资产无论对银行还是私募投资机构来说无疑是有好处的,银行的主要收入是资产业务,私募基金介入银行资产无疑可以使银行赚取现多的息差收入。私募基金投资渠道较多,国家为了促进私募基金市场的成熟,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也给了私募基金成长的空间,相信在未来私募基金会探寻出更多的投资渠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是在劳动法当中,36条规定平时的工作的话,是不能够超过......


·一、试用期的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的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


·协议离婚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夫妻如果离婚,孩子会由其中一方抚养,而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则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如何支付、支付的标准都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在......


·股东权利滥用有什么责任
      股东权利滥用有什么责任作为公司股东,在对公司出资之后,能够享有一定的权利。那么一般公司股东能够享有哪些权利呢?而要是发生股东权利滥用的情况,......


·拘留所可以探视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拘留所可以探视吗,具体流程是什么?一、拘留所可以探视吗?1、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


·绑架绑错人算既遂还是未遂
      该行为构成绑架罪,是既遂。只要行为人将绑架他人的行为实施完毕,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


·男女分手后婚约财产要归还吗
      婚约财产也就是我们说的结婚彩礼了,这不同于男女在恋爱阶段双方互赠的礼物,毕竟此时的意义不同了,一般将结婚提上了日程的,才会双方协商支付婚约财......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审查批捕应当询问的情形有哪些?
      一、审查批捕应当询问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05条第1款规定,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


·医疗事故罪的形成机制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的形成机制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罪的形成机制(1)违章医疗行为虽然对阻止病情有效,但是效用不足而最终因病情发展引起病人伤残或死亡......


·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相关内容有哪些
      买房一直是大众关注的问题,谁都想尽快为自己安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买房时我们又处处遇到问题和麻烦,接下来将对,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