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有哪些,行使范围是什么样的?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有哪些,行使范围是什么样的? 一、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有哪些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即撤销权的主体,是因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其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这里所说的债权必须是以财产的给付为标的的债权,但不限于金钱债权,凡是以财产权为标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此,以劳务为标的的债权则不发生撤销权的问题,当然,如果这类债权由于不履行而变为损害赔偿之债时仍可成立撤销权。另外,撤销权主体的债权要因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因此,设有抵押权或者质权的债权,债务人虽减少其他财产或者增加负担,其清偿并不发生困难,则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当然,如果担保物的价值低于其被担保的债权额的,债权人就不足之差额可以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撤销权的成立不以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为条件。
  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形式为之,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什么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一般而言,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应由债权人加以证明,债权人不能证明者不成立撤销权;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应由债务人或者受益人承担证明责任,即只要债务人实施了害及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或者受益人受让了利益即可推定有诈害的意思,除非债务人或者受益人举出反证将之推翻。
  以上便是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有哪些,行使范围是什么样的?的全部内容,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可以理解为是债权人,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债权人,而是债权受到侵害的债权人才可以行使这个权力。当然这个债权也并不是您想象的只是金钱上的债务关系,任何的债权债权人都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对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我国婚姻法规定
      我国对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因保护他人利益受伤害怎样的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自身利益受到伤害有怎样的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


·土地使用权质押抵押的区分具体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质押抵押的区分具体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


·股权转让的交割方式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交割方式是怎样的?个人转让股权,也是只是想变现。但是公司转让股权就跟公司经营模式和状况有很大关系,市场瞬息万变,股权转让也就见怪不......


·民法总则终止代理的情形?
      民法总则终止代理的情形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终止代理的情形有哪些?(一)......


·公司法人死了股东怎么撤出?
      公司的法人有的时候一般会影响到一个公司未来的发展,但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人,也会有生老病死的一天,在公司法人去世以后,很多股东对于公司未来的......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契税怎么缴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素质越来越多,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相对应的一系列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税收对我国收入来说是很重要的......


·离婚后不拿抚养费过后又来要怎么办?
      离婚后不拿抚养费过后又来要怎么办?在我国离婚之后,抚养费用他是需要进行支付的,不拿抚养费用过后来要抚养费,有那么多人还是需要支付,只不过这种......


·刑法关于销售伪劣商品罪的规定有哪些?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保证经济健康发展,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销售伪劣商品罪的详细内容。可是,很多人对该罪所包含的的具体内涵......


·公司克扣绩效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克扣绩效工资怎么办?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企业利用绩效工......


·合同变更需要经历哪些程序?
      合同变更需要经历哪些程序?按照规定,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应该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在实践操作中,经常会因为出现新情况,合同内容也要随之变化。这时经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