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资格条件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资格条件 一、私募基金需要什么资格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二、私募基金的发展前景
  1、普通基金是为中产阶级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为机构和富人投资。
  2、望文生义,一个是公募,一个是私募。
  3、前者投资上市后公司,后者投资上市前公司,所以利润大很多。
  4、是前者投资报酬率论百分比,后者投资报酬率论倍。
  第五是后者熊市、牛市都能做。所以后者远远是胜于前者。公募股权投资相对于“公众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资公司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公共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区别于共同基金等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产品,是以二级市场债权等流动性远高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在美国,私募股权市场出现于1945年,参与其中的各家基金表现始终超过美国私募证券投资市场的参与者。
  针对私募基金需要什么资格的问题,私募基金也是集资的一种方式和途径,一些金融大鳄集中资本,涉足某一行业。为了防止非法集资的出现,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于私募基金的准入资格也是非常严格。高门槛和高的准入资格是确保基金市场的稳定,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金融秩序不可缺少的手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分析医疗过错因果关系鉴定?
      如何分析医疗过错因果关系鉴定?一、怎样进行医疗鉴定的因果关系分析正如所有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因果关系都作为必备要件一样,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


·
      一,第三人侵权工伤保险赔偿该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夫妻离婚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解决方式也就有协议解决和诉讼解决。协议解决子女抚养权......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理由吗
      法庭是庄严而神圣的地方,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什么矛盾,自己调解不好的话,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只要提起诉讼,那么就必须遵守我国人民法院的相关要......


·结婚一年离婚可以退彩礼吗?
      结婚一年离婚可以退彩礼吗夫妻离婚的时候,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结婚彩礼的,需要看实际情形是否满足了规定,若满足,那么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请求才会得到......


·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一、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是什么时候?工程在建设之初承建商一般都会定好交工日期的,但是在建设完工程之后不仅需要有关的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审核还需要协......


·拘役一个月可以探视吗?
      拘役一个月可以探视吗?拘役期间一般不可以探视。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是什么?在现代社会,人们不会再像以前一样采取武力解决争议,而是会选择进行诉讼解决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刑事诉......


·工业气体购销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工业气体购销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工业气体购销合同需方:四川同辉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方:罗江县安铭氧气经营部(以下简称乙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