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关系的隶属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一定的管理指挥权。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做出必要变动,但是这种变动必须建立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而且变动应当具有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客观情况变化与生产需要,需要合并、增减岗位、职位的事实;劳动者身体状况、业绩、技能与岗位不符,严重失职或能力不够出现或可能出现损失的情况。

    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可以随意变更工作岗位,在变更过程中也不能没有任何理由随意变更或者编造理由随意变更,必须有适当的理由。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6条的规定,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规定,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如果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必须证明解除双方合同符合以下条件:1、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2、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单位对其进行了培训或者调整了工作岗位;3、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遭到用人单位的直接辞退的话,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合法辞退的情形下,对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仍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的著作权保护方式是什么?
      商标的著作权保护方式是什么?1、及时注册商标对公司形成和使用的所有商标根据国家商标法及时注册,使其成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以保护商标的专......


·因为一些情况,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查封,方便以后执行
      因为一些情况,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查封,方便以后执行其财产。那对于已经被法院查封房子,此时如果价格比较低的话,其实也是很吸引人的。那......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但是很多居民由于收入水平不高,导致很多人在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但是很多居民由于收入水平不高,导致很多人在城市上买不起房屋只能选择去租房来解决居住问题,而言在一些一线或者二线城市租房也很......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书模板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总有些意外在我们的身边发生,当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时应该如何写申请书呢?再写申请书中有哪些注意呢?如果申请人无法书写......


·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工程建筑有许多道工序。每道工程都是很重要的。工程中用到的钢筋,相当于人体的经脉与肢干,其质量问题影响到工程是否能顺......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款怎么计提?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款怎么计提?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


·拆迁维权有效吗?会不会被威胁?
      拆迁维权有效吗?会不会被威胁?有效的,需要明确的是征地拆迁案件是属于行政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


·如何检索产品是否侵权,需要检索哪些方面?
      如何检索产品是否侵权,需要检索哪些方面?检索产品是否侵权可以自行检索,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公司进行检索。需要检索的方面包括:该产品是否有质量......


·司法拘留期限一年能申请几次
      司法拘留期限一年能申请几次司法拘留其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年最多能拘留几次,确实有规定一次最多只能拘留15天。但是,也不是没有例外,对于不知悔改......


·非法集资犯罪刑罚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不少理财公司打着投资的名义,搞非法集资,不少老百姓上当受骗,财产发生损失。非法集资金额较大的话,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公......


·养老保险交了15年后就可以不交吗
      养老保险交了15年后就可以不交吗企业在职职工,如果说自己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不想交了是不可以的。因为作为企业在职职工,你只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